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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开计税 台立委:宜限劳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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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配偶间财产转移免征赠与税,立委许忠信忧明年“夫妻分开计税”有利于富人逃税,主张夫妻分开计税扩大范围至勤劳所得,防止不当财产移转,并已提案修法。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蔡碧珍分析,院版与立委的版本不同在于分开计税的范围,前者范围大,后者只限薪资及执行业务所得分开计税。不过,未来如何修正,只要符合立法者,制度选择同时符合宪法的价值解释,都可集思广益。

夫妻分开计税,院版提供三种模式,分别是“夫妻薪资所得合并计税”;其次是,“夫妻薪资所得分开计税,其余所得合并计税”;最后是,“夫妻各类所得均分开计税,由纳税义务人择一适用”。初步估算国库将因此1年减少新台币165亿元的税收,且又以所得高者最受惠。

大法官会议宣告,〈所得税法〉第15条规定夫妻非薪资所得合并申报、合并计算已经违宪,有惩罚婚姻之嫌,但许忠信指出,合并申报有节省稽征成本、避免纳税义务人不当分散所得,及简化纳税义务人申报作业等优点,有增进公共利益之必要,肯定本次修正草案仍维持以家户为课税单位。

许忠信主张,若只限劳务所得分开计算、合并申报,将可防止以家计为申报单位时,被课以不合理累进税率的问题,降低惩罚婚姻之嫌。而营利所得、财产交易所得、股票交易所得均属于资本利得,容易于夫妻间相互无偿移转,则不宜分开计算合并申报。◇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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