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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艺文产业育成 从社会企业出发

艺文社会企业创新育成计划 4月22开始接受申请 计划目标非创产业产值 营利为“永续公益价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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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27日举行“艺文社会企业创新育成扶植计划”征件说明,执行长陈锦诚指出,艺文经费多仰赖政府基金,面对政府资源日益紧缩,艺文团队与其要求政府加码,不如寻求民间力量及活水,找出创新思维改善困境。

“艺文社会企业创新育成扶植计划”不同于国艺会以往的补助业务,是一项“育成机制”,征求具潜力及创新模式,可达到永续经营的“事业营运计划”。这项计划并要求设置回馈机制,未来创造的盈余,将不再是股东利润,而是建构一个公共资源永续循环的系统;计划的终极目标不在创造产业产值,“营利”只是作为“永续公益价值”的工具。

国艺会董事长施振荣以“社会企业”主张,表达育成计划理念。他说,为补强人类文明发展中,资本主义与民主政治造成的价值半盲文化缺失,必须用企业经营及价值交换的思维,从事非营利事业,并建立营利模式回馈社会及参与者,形成生生不息的机制,以建立全方位社会价值创造系统。

施振荣也提到“六面向价值总账论”概念,强调“有形”、“无形”、“直接”、“间接”、“现在”、“未来”等价值六面向必须平衡发展,长期总价值才会达到最高;六面向如果发展不平衡,就会形成价值的“半盲”。

“艺文社会企业创新育成扶植计划”经费约1,500万元,90%由14家企业赞助,国艺会约投入100万元。初选收25件、决选12件。4月22~25日受理申请,申请类别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化旅游及其他领域微型文化事业。◇

艺文社会企业创新育成扶植计划征件类别

类别 领域 通过初选 通过决选 育成期程
单案提供扶植经费上限 初选名额上限 单案提供扶植经费上限 育成名额上限
第一类 表演艺术

视觉艺术

5万元 10案 300万元 5案 2013.07.01~2015.06.30

(2年)

第二类 文化旅游 2万元 10案 30万元 5案 2013.07.01~2014.06.30

(1年)

第三类 其他领域之微型文化事业 2万元 5案 50万元 2案 2013.07.01~2014.06.30

(1年)

* 三类中择一申请。记者徐翠玲/制表 资料来源:国艺会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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