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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国与欧盟伙伴协定尚无法生效

2013-05-03 15:17 中港台时间|05-03 15: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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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日电)依据中美洲与欧洲联盟伙伴协定规定,各签署国必须于15日前完成立法;惟目前中美洲国家仅尼加拉瓜及宏都拉斯国会批准生效,瓜地马拉仍待国会审议。

根据瓜国媒体2日(当地时间)引述国会经济委员会主委耶南德兹(Sofia Hernandez)报导,瓜国仍有希望于15日完成立法。她说,瓜地马拉与欧盟伙伴协定、瓜国与墨西哥贸易协定及智慧财产权法均为国家优先审议项目。

瓜经济部长托瑞(Sergio De la Torre)曾表示,倘瓜地马拉与欧盟伙伴协定未能如期生效,瓜国对欧盟国家出口将因无享受零关税丧失商机而大幅减少。瓜地马拉出口业者协会也表示,瓜国约千余家厂商,计15万3000个生产业者将受影响。

目前中美洲输出欧盟国家仍享GSP优惠关税(仅64%产品享优惠关税),惟GSP优惠关税将于12月到期废除,并由中美洲与欧盟伙伴协定继续享有90%产品输销欧盟优惠关税待遇。

瓜国经济部及出口业者协会极力要求国会尽速通过中美洲与欧盟伙伴协定外,中美洲与墨西哥一致性自由贸易协定,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及哥斯大黎加均已生效,使瓜地马拉处于不利之贸易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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