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揭露美国家安全局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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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1日电)美国总统欧巴马(又译:奥巴马) 、高阶情报官员和国会议员一再向美国人民保证,他们不是国家安全局(NSA)全面电子监听系统的目标,但是美国情报专家知道,实际情况不是全然如此。

欧巴马和美国官员省略了国家安全局官员长久以来所称的“附带”收集,也就是在锁定外国人通讯的过程中,“附带”收集美国人民的电话与电子邮件纪录,而“附带”收集已成为国家安全局例行工作的一部分。

英国“卫报”昨天刊出的两份文件,披露规范国家安全局拦截通讯的详细规定。这两份文件的日期是2009年,并由司法部长霍德(Eric H. Holder Jr.)签署。

这两份文件建议国家安全局窃听人员如何判断目标是海外外国人,也就是好的监听目标,以及如果收集到国内或海外美国人的通讯时该怎么做。

譬如说,如果拦截到美国人的线上或电话通联,窃听人员如认为内容包括“外国情报资讯”或可能犯罪的证据,可以保留录音或纪录。

如果包含“严重危害生命或财产的资讯”,或有助于了解加密或易于遭受网路攻击等技术问题,监听人员也可保留所拦截到的资讯。

这两份文件显示美国国家安全局在侵犯人民隐私时有其规范。

但是自从2001年911事件后,对美国的恐怖威胁成为美国情报的重点,从美国打出或寄出的电话和电邮,以及打到或寄到美国的电话和电邮,格外引起注意。

此外,现任和卸任国家安全局官员承认,由于行动电话和电邮激增,确认打者或寄者的身份更加困难,“附带”收集美国人通讯的情况较以往频繁。

美国民权联盟(ACLU)法律事务副主管杰佛(Jameel Jaffer)表示,这些详细的规定仅凸显国家安全局的监听侵犯美国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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