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服装店老板吴朝坤遭绑架经过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2013年08月16日讯】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吴朝坤因在自家开的服装店里对顾客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被警察绑架、拘留十二天。她劝警察不要跟随中共行恶,国保头目回答说:要成好人就无法当领导。

吴朝坤,女,三十三岁,个体工商户,家住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下午四点左右,新村派出所警察陈华林带着七、八个便衣突然闯进吴朝坤的服装店里,一轮翻箱倒柜后,把她的法轮大法经书、《明慧周刊》、《正见周刊》等搜出来,全部扔到地上,其中一个叫陈光琳的警察用脚不停的践踏。吴朝坤警告他;不准践踏大法书,却被他打了头上一下,吴朝坤的商户邻居连声说:大哥,不要打了,她又没有做坏事。

他们将吴朝坤的大法书扔到地上之后,还让她用手指着给他们拍照,她没有配合。警察陈光琳打电话叫来三个警察,他们叫吴朝坤把店关了,有人来买衣裳,他们就说“不卖了”,让周围的邻居把东西收进店里,不断催促吴朝坤赶快关门。吴朝坤挨打的时候,商店外面围满了左邻右舍,几个邻居还进来劝说:“大哥,算了嘛。”可是他们却不理睬。

他们逼迫吴朝坤上他们的车,到了吴朝坤家。进了门,一个警察说:“一切与法轮功有关的东西赶紧拿出来。”吴朝坤回答说,“什么都没有!”这时,一警察看到门上贴着“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便对其他说:“要不要把这个弄掉?”其他警察没说什么。大约过了一会,他们叫吴朝坤拿上身份证,将她劫持到东川区新村派出所。

进了派出所,吴朝坤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到了晚上八点多,三个警察讯问吴朝坤,她不配合签字,当晚他们用手铐铐了她一夜。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下午,警察又列印了一些东西让吴朝坤签字,吴朝坤只在其中的搜查清单上签字,她拒绝在诬蔑大法的纸上签字。警察吓唬她说,如果不签的话,要判多少多少年。当晚九点,八、九个警察将吴朝坤劫持到拘留所,说要拘留十二天。在去拘留所的路上,吴朝坤问他们:“你们和法轮功有仇吗?”一个警察说:“为了饭碗。”吴朝坤说:“你们是警察,不是共产党的杀人工具。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谁也没有说话。

一进拘留所,吴朝坤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搜光。进去之后,她不断给里面被关押的人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个人找来一块石灰,吴朝坤就在门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世界需要真善忍!有了真善忍人心才会变好,道德才会回升。”那些在押人员一遍接一遍的念,有一老警察开门后站在那看吴朝坤写在门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看了许多遍。有几个因打架被关进去的小伙子,一到吃饭时就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第四天,吴朝坤被换到另外一个房间。当她一炼功,里面的警察就骂她、威胁她:再炼就要关你禁闭,就要把你铐在树上。后来,吴朝坤的母亲和哥哥去看她。他们告诉她的哥哥,说她在里面炼功。吴朝坤的母亲说:“炼功又不犯法,你们把她关在这里,是你们在犯罪。”

吴朝坤被关在拘留所的第四天,东川国保大队队长徐永林、张开礼,带着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和拖布卡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大荒地村主任黄晶晶等七人,说是要“帮教”,叫她不要炼法轮功,中共不允许。吴朝坤说:“法律赋予公民信仰自由,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制度提到不允许公民修炼法轮功的,我炼法轮功没有犯法。”国保大队警察张开礼重复中共之言:“法轮功自焚。”吴朝坤说:东川那么多人修炼法轮功,有谁自焚了?自焚是假的。中小学教科书里的全是毒害青少年的。是中共在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中共判了那么多法轮功学员的刑。接着,她讲了天安门自焚假案的真相。

第二天,吴朝坤的婆婆、公公、六岁的儿子、姑子和丈夫来看她,拘留所所长对她的公婆说她不配合,三点钟就起来炼功,不服从管理,不穿监服。

七月二十三日早上九点,吴朝坤结束被拘留的日子,狱警们催促她赶快走,她走到大门口,觉得不对,又返回去经过一番理论,他们才勉强开具了一张解除非法拘留的证明。

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吴朝坤和弟弟去派出所要大法书和身份证,警察说被国保大队的拿走了。他们又去国保大队找到徐永林,徐永林说三天以后再来找他。到七月二十六日早上八点,他们去了国保大队找到徐永林,徐永林推说:“找我干什么。”吴朝坤就跟他讲大法的美好,叫人做好人,他说:“不要跟我讲这些,我是个领导,我要(成)好人了,我怎么当领导!”直至最后,他也没有将大法书归还给吴朝坤。

(责任编辑:蒲天)

相关新闻
初为人父被绑架 妻子抱婴儿四处要人
湖南车工狱中离奇死亡 疑曾遭性摧残
受强烈刺激精神崩溃 花季少年儿童遭中共摧残
乱世中得到了可以依托身家的平安秘诀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