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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角台湾面板人才 触法送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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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2日电)调查局表示,陆商公司陈姓执行副总涉嫌挖角大量台湾面板人才,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全案今天移南检侦办。

调查局指出,陈男原本是奇美电子面板事业处协理,在民国98年底,受聘陆商,协助成立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大陆建立首次计划性自主最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厂,并积极诱吸大量台湾面板技术人才赴陆。

调查局表示,陈男明知大陆地区的营利事业,非经主管机关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许可,在台湾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竟在台设立纸上公司,接受陆商挹注资金掩饰陆资来源,并借他人名义在台南设立人力资源公司,作为华星光电公司台湾办公室。

调查局官员指出,人力资源公司除了提供华星光电公司台籍员工返台时签到,另举行面试招募等业务活动,借此大量诱吸友达光电、奇美电子、群创光电等公司员工,导致台湾面板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向大陆。

调查局说,全案经台北巿调查处长期搜证后,在5月15日报请台南地检署指挥,查扣相关账册资料、签到表、电磁纪录等,并陆续约谈陈男等人到案说明,全案触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等罪嫌,在今天将全案移送南检侦办。

调查局官员指出,两岸经贸交流日趋密切,政府为保障产业及国家安全,规定陆资须向投审会申请核可才可在台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但陈男既无视政府保障高科技产业的用心,竟对相关规定视若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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