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涉新德里轮暴案 印判少年有罪

2013-08-31 21:25 中港台时间|08-31 22:23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8月31日报导】(中央社新德里31日法新电)印度官员说,一名青少年涉嫌在新德里轮暴一名学生致死,印度法庭今天判定他有罪,这项罪行在印度引起强烈反弹与愤怒抗议。

负责此案的首席调查官沙玛(Anil Sharma)宣布本案第1项判决时告诉记者:“他(这名青少年)被判犯下性侵与谋杀罪,遭判3年有期徒刑。”

这名青少年犯下性侵案时为17岁,他是以青少年身份受审,获判法官能够判处的最重刑罚,他遭判的这3年徒刑将扣除他遭羁押的时间。(译者:中央社张晓雯)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