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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市臭异味散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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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9月24日夜间宜兰市大范围散发臭异味,判断废水系来自礁溪一家金枣加工厂储槽废液,委托高姓水肥车清运。该弃置废液,沿水圳向下游散布有关。毒灾应变队初步研判,蜜饯食品制程废液,产生在空气中异味,应无毒性化学物质,亦无立即伤害人体之虞。

自9月24日傍晚五时多起,宜兰市区南侧范围,多数市民都闻到类似腐烂水果或农药臭异味。环保局于晚间七点半时接获报案,派出环保局及环保署驻宜兰县毒灾应变队计十多名人员至现场稽查,直至夜间十二时,臭异味仍未散去。稽察搜证缩小搜查范围至员山加油站附近,初步判断臭异味来自水沟中液体,并作水体及空气采样,以保全证据。

至25日凌晨二时,于该区域寻获一辆可疑水肥车,稽查人员搜集附近空气采样后收队,并派员留守该辆水肥车。清晨七时环保局会同员山派出所员警至水肥车现场,水肥车所有人高姓业者坦承24日倾倒事件并配合调查。

环保局表示,未持有废弃物清理执照而执行清除业务者,违反废清法第四十一条,可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或科六万至三十万罚锾。另外,对河川水体弃置废液行为,亦违反水污法第三十条,可处三万至三十万罚锾。环保局呼吁,生产工厂切勿将制成废弃物,委托非法业者清运,该行为亦违反废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可处六千到三万罚锾。

(责任编辑:陈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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