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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关心中小学生身心 每校至少1辅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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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为使学生都能获得合宜且专业的辅导,立法院会28日三读通过《学生辅导法》,未来国民中、小学及高中每所学校至少置1名专任辅导教师,专科以上学校每1,200名学生应置专业辅导人员1人,预计全台将有8,158人,比现行法令规定增加5,086人。

三读通过条文规定,学校应视学生身心状况及需求,从初级到三级预防工作,提供发展性、介入性或处遇性三级辅导。推动《学生辅导法》,目的就是为维护全体学生身心健康与全人发展之权益,促进学生自我统整、生涯发展及社会适应。

专任辅导教师员额编制,行政院版草案原规定,国小24班以上者设1人,但立法院初审时,朝野立法委员都担忧24班以下小型国小很多,会造成七成以上小学校没辅导老师。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杨玉欣表示,花莲县102所国小中,只有4所班级数达24班;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郑丽君说,许多偏乡学校学生面临隔代教养等问题,更需专责辅导教师协助。

三读通过条文规定,国小24班以下者置1人、25班以上每24班置1人;国中15班以下者置1人,16班以上每15班置1人;高中12班以下者置1人,13班以上每12班置1人。确保三级学校都至少有1名专任辅导老师。

因应少子化趋势,学校班级数可能减少。三读通过条文规定,有关专任辅导教师及专任专业辅导人员配置规定,从民国106(公元2017)年8月1日起逐年增加,并自民国106(公元2017)年起,由中央主管机关每5年检讨。◇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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