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荷兰税务制度对吸引各国跨国公司

琮瑜荷兰
2014-11-10 23:01 中港台时间|11-10 05:05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2014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琮瑜荷兰报导)国家审计法院(Algemene Rekenkamer)日前发布一份报告称,与英国、瑞士和卢森堡等国一样,在避税方面荷兰税收制度对跨国公司极具吸引力。

作为荷兰国务委员会机构之一,国家审计法院在11月6日表示,荷兰税收制度对跨国公司境外利润和特许使用权费用不进行征税,这是符合国际法规的;但这种税收制度会被跨国公司利用进行避税。此外,荷兰政府也没有为引进外资,而给外国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财政部应每年为国会提供详细的财务报告,以便国会正确评估荷兰投资环境。

根据双边国家税务协议,荷兰税务局并不保存跨国公司股息免税的记录。国家审计法院的报告指出,因各国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方面进行竞争,结果增加了对跨国公司利润征税方面的压力,并对荷兰政府和发展中国家造成了负面影响。

目前,荷兰已经与全球94个国家达成了双边税务协议。

责任编辑:文晓辰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