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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辉:“大老虎或由最高法直审”传递信号

2014-11-30 03:06 中港台时间|11-30 2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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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30日讯】大陆《法制晚报》11月28日推出的一篇报导介绍了由谁审理落马高官案的问题,内中传递了一些信号,尤其是针对徐才厚和周永康案的审理。

报导援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赵秉志教授日前在《法学评论》发表的文章观点,指出省部级官员犯罪多选择异地审判,原因在于异地审判可以跳出腐败犯罪官员“势力范围”,防止地方保护和不当干预。

不过由于刑法对指定管辖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指定异地审判的裁量缺乏明确的标准,实践中的适用有一定的随意性。因此,赵秉志建议要明确“异地”范围,进一步完善审判程序。此外,对县处级以上落马官员,要实施集中管辖。

关于“集中管辖”有两个设想,短期设想是:一、对于“大老虎”案,因其社会影响大,国内外广泛关注,可考虑由最高法院直接进行管辖,或者由最高法院根据案件及被告人情况指定某一高级法院(或解放军军事法院)作一审管辖。

二、对于省部级官员犯罪案件,通常可由北京市的中级法院管辖(北京市的除外)。北京市的省部级官员犯罪案件,可由天津、上海或重庆3个直辖市的中级法院管辖。

而未来设想是针对省部级官员腐败案,可将全国划分为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南七大审区,每个大审区选择一个省(市、自治区)省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作为一审管辖,该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二审管辖,该省(市、自治区)的高官腐败案则选择该大审区内另一省管辖。

从以上透露出的信息看,未来徐才厚案件将由解放军军事法院审理,而周永康案很可能由最高法院直接进行审理。因为二者案件均属于“社会影响大,国内外广泛关注”。

根据中共宪法规定,专门法院中的军事法院分为三级,设在总政治部的解放军军事法院相当于高级法院,全军只有一所;设在各大军区、军兵种的军事法院相当于中级法院,共12所;设在集团军、省军区一级的法院,相当于基层法院,全军有几十所。

今年3月底,由徐才厚一手提拔的原总后副部长谷俊山已由军事检察院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而级别高于谷俊山、贪腐数额、所犯罪行都超过谷俊山的徐才厚由最高军事法院审理应不出意外。如果徐才厚在一审后不服判决,最高军事法院将依照规定,承担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

至于周永康是否由最高法院直接进行审理,从赵秉志透露的信息看,官方正在考虑。此前,两名前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和薄熙来分别是在天津和山东济南中院进行的,陈没有上诉,而薄则上诉至山东高院,但被驳回。与这二人不同的是,周永康是中共政治局原常委,如果从级别看,其在最高院受审更为合理。

当然,周永康在哪里受审,最终取决于中共当局的综合考量。但不管基于何种考虑,无论是由最高法院审理,但是一审定终身,还是由某地高院审理,最高法院进行终审裁决,结果未必会有差别。

资料显示,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由中共中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司法界高官和专家(含新闻、文化)共同发起组成的国家级社会团体。因此身为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赵秉志释放的信息,并非学者单纯的设想和建言,而是折射了背后中共中纪委、司法界乃至中共高层的想法,这或许在暗示当局正在加紧为审理徐才厚、周永康案做司法准备,大概不日就会有结论。

责任编辑: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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