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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师专栏】

律师咨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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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27日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心肠好,客户咨询法律问题时,我总顷囊相授;我收取合理的咨询费,讲理的民众都接受,他们知道我解答丰富,不占他们的便宜。

纽约州的律师伦理规章准许律师在提供服务后,于合理时间内向客户收费,即使客户事先不知道要付费。因为有时状况紧急,律师临时被征召上阵工作,只好事后告知收费。
尽管如此,我和多数律师都秉持先向预约民众说明咨询收费的规则,包括首次咨询是否收费、收费多少、若民众后来雇用律师,该咨询费是否可抵扣后续的律师费。这样咨询民众收到账单,才不会感到意外。

我曾不幸做过一次例外:有个人来信请我报价,我回电了解基本状况以利估价,但这人在电话上趁机询问法律问题;三五分钟不太占据时间,我可以回答,但当时间超过十分钟时,我建议他要先预约面谈。我们这类的法律服务很需要与客户直接面谈,直接查阅客户手中的相关文件,好妥善提供服务。此外,这人的提问都是其他咨询民众会付费获得回答的问题,因此我两三度客气地告诉他我们不应再对话,以免对其他人不公平。

然而,这个人却坚持在电话上不断问关键的法律问题,我数度地试图礼貌地挂电话,他也置之不理,最后他和我通话的时间超过了二十分钟。

基于对每个人的公平和尊重,我决定寄账单给他,让他知道,前十分钟无所谓,但后面的十多分钟着实是该收费(费用不高)。

我清楚这动作的象征意义大过实质,如果他付费,我庆幸他愿意公平对待人己;如果他不付,我就认了,因为虽然律师伦理准则准许事后突袭收费,我不乐意这么做。就这么单纯,我把这事交给了天。

当然,我不想再有这种事发生,因此我告诉自己:在电话上遇到想趁机咨询的人时,要严峻制止,对方不听时,我在表示“通话完毕,谢谢”后,就可坦然挂电话,毋须心软,因为公平服务每个客户比较重要。

◆笔者王劭文出生于台湾台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领纽约大学华格纳公共服务研究所最高等奖学金,主攻美国医保政策。领有纽约州律师执照,从事耆老保健及资产规划服务,联络请洽718-844-8560或kneal@kimneal-law.com。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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