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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改革再生能源法

2014-04-09 22:20 中港台时间|04-09 22: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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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琳柏林9日专电)德国内阁宣布,再生能源法(EEG)改革草案的重点是重新规范对绿能产业的奖励补贴办法,同时在调整电价方面也考虑到耗电量大的产业的成本问题。

德国政府于2011年5月30日宣布,将逐一关闭核能发电厂,2022年全面废核。发展再生能源是能源转换的关键。

近年来再生能源占德国电力供应的比例逐年增加,已达电力供应的1/4;但是,为了奖励补助再生能源产业而征收的能源捐使得电价高涨,而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也缺乏市场秩序。

由基民/基社联盟和社民党组成的内阁自今年初主政即将能源政策的改革列为当务之急。

德国副阁揆兼经济暨能源部长嘉布瑞尔(Sigmar Gabriel)昨天宣布改革的方向,让化学、钢铁等产业都松了一口气,因为能源消耗量大的企业的工业用电电费仍可以免缴附加的能源捐。

能源捐是德国用电户缴纳的电费中包含的附加捐,用来补助再生能源产业。

德国重工业的游说团体在内阁讨论能源政策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提出电价和产业竞争力及德国就业市场的关系并指出,占德国经济产值1/4以上的产业若因竞争力因素外移,可能影响到80万个工作机会。

嘉布瑞尔强调,继续让一些产业免缴纳特别捐,因为必须保证产业有负担得起的能源及原料供应,企业保有国际竞争力,关系到成千上万的工作。

再生能源法的改革重点之一是减少对再生能源产业的补贴并且促使绿能发电厂渐渐适应在市场上与传统发电厂硬碰硬地竞争。

由于德国政府长年来对绿能产业奖励补贴,再生能源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受保护的德国太阳光电及风力发电产业受到中国大陆相关产业后来居上的竞争,不少公司营业出现赤字,甚至难以为继宣告破产。

德国内阁通过的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必须经国会通过才能付诸实施。德国内阁预期这项改革草案在8月间可获得国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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