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米粉标示 台食药署下班前做结论

【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李明宗台北1日电)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副署长姜郁美表示,食药署对米粉品名标示,今天下班前会依一致性原则做出结论。

依食药署“市售包装米粉丝产品标示规定”,含米100%才能标示为“纯米粉(丝)”或“米粉(丝)”;米含量超过50%者,可标示为“调和米粉(丝)”;米含量未达50%,不得宣称为“米粉(丝)”或“调和米粉(丝)”,若标示不实将开罚。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新竹市选举区选出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表示,品牌价值建立不易,新竹米粉有标章认证,外销超过新台币30亿元,甚至很多中国大陆业者打着新竹米粉招牌销售,政府却用行政命令把百年传统产业、台湾骄傲弃之不顾,新竹米粉绝对要“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说,“名称从宽、标示从严”,如果米含量100%就称新竹米粉,可标示“纯米”;含米量50%以上,也称新竹米粉,但标示“调和米粉”;含米量50%以下,是否也可称新竹米粉,但需标示不到50%;至于未含米的米粉,一律不能称“新竹米粉”。

姜郁美表示,非常了解品牌价值和地域性名产是不可放弃的传统价值,品名是否折衷,食药署“不是铁板一块”,随时敞开大门。卫福部立场在保障消费者,清楚了解购买商品是否与期待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