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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列利比亚为旅游禁止国

2014-07-30 18:49 中港台时间|07-30 18: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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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30日专电)南韩政府今天决定将局势不稳的利比亚列为旅游禁止国,自8月4日正式生效,为期6个月。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指出,南韩政府将利比亚的旅游预警等级,由目前的红色预警(劝告撤离)提升至黑色预警(旅游禁止),南韩公民因此不得入境利比亚和停留在利比亚。

据报导,这是南韩政府时隔3年再次将利比亚列为旅游禁止国。

报导指出,但若有永久居住、采访、公务及紧急人道主义事务等法律规定目的者,可另行获得停留许可。

南韩外交部表示,目前在利比亚的南韩公民原则上都必须立即撤离利比亚。

据报导,截至目前为止,南韩政府指定的旅游禁止国共有6个,包括利比亚、伊拉克、叶门、叙利亚、阿富汗及索马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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