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面包机漏电 台厂商告标检局胜诉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5日电)经济部标检局认定一款日本全自动制面包机有漏电疑虑,处分进口商须将产品下架,进口商不服提行政诉讼。法院认定经济部有行政处分权,标检局没有,撤销原处分,判进口商胜诉。

一些购物网目前仍贩售这款面包机,价格约为新台币1万多元。

全案缘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办理专案购样检测计划,民国101年6月间在知名网购公司买下一款知名日本全自动制面包机,认定有漏电疑虑,并在同年11月间派员前往代理这款面包机的进口商公司进行调查访问后,即做成处分,要求进口商在收文1个月内下架回收同规格产品,同时提报回收改善计划。

进口商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进口商主张,公司获授权代理这款面包机,但从来没有与这家网购公司有过合作销售,标检局买来抽验的面包机,有可能是平行输入的“水货”,甚至是仿冒品,不能将“水货”检验未过的责任转嫁在其公司,且标检局在同年11月召开记者会所指的这款漏电面包机型号与其公司代理面包机差一码。

标检局则说,是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权益,以巿场监督方式办理巿场购样检测,了解巿面上面包机的安全性,若不符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则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要求厂商限期回收及改善。

法院调查发现,标检局并非消费者保护法的主管机关,且职司电器安全的中央主管机关经济部才有行政处分权;经济部并没有公告授权标检局可径自做行政处分,换句话说,标检局没有法定权限,其依消保法做成处分就有违误,因此判诉愿及原处分均撤销,进口商胜诉。全案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