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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民众 大马学生领袖判刑

2014-09-05 15:56 中港台时间|09-05 16: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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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吉隆坡5日法新电)马来西亚吉隆坡地方法院今天以煽动罪名,判处“马来西亚青年团结运动”(Student Solidarity Malaysia)的维权人士萨万(Muhamad Safwan Anang)10个月有期徒刑。

马来西亚政府愈来愈常使用殖民地时代的严刑峻法,噤声异议分子。

马来西亚最近多次引用煽动法(Sedition Act)指控许多人犯罪,包括前2周3名反对党国会议员,并在2日指控1位备受尊敬的大学讲师。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认为马来西亚引用煽动法的频率,已经到达“惊人”的地步。马来西亚首相纳吉(Najib Razak)曾于2012年誓言废除这个法律。

马来西亚青年团结运动透过推特发布萨万被判刑的消息。萨万还要上诉,法庭裁定不必羁押。

这个罪名最高可判3年徒刑。

马来西亚去年5月选举后,萨万发表演说,当局指控他煽动民众推翻政府,法庭判他有罪。(译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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