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促修改官员申报制度 防止贪腐

【大纪元2015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潘在殊香港报导)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因贪腐入狱,以及特首梁振英涉嫌5,000万贪腐丑闻,令社会关注高官和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制度。泛民主派议员就此昨日(21日)在立法会提出质询,批评梁振英背离民意,至今不肯修改有关制度。

提出质询的民主党议员何俊仁表示,有一名退休官员(许仕仁)在自2000年起已长期入不敷支及欠下巨债,在2010年时负债高达5,200万元,但仍通过相关的品格审查,先后在2005年及2007年获委任为政务司司长和行会成员;另外,梁振英也被指在就任行政长官一职前后,收受一家澳洲公司(UGL)总数接近5,000万元酬劳,为其提供服务,引发社会强烈不满。

何俊仁要求当局考虑修改有关的利益申报制度,规定政治委任官员和行会成员申报其债务、合约责任及透过私人公司或信托持有的资产,并定期抽查,以核实申报内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回应指,政府没有计划修改申报程序,《基本法》第47条亦已规定特首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而梁振英就任时,已按照规定作出申报。

李国能曾建议修例

何俊仁批评谭志源的回答是漠视市民愤怒。“局长竟然说,无问题,一切照旧,还说,你可向特首申报,特首有权力接受申报,私下的申报,但我们的特首其身不正,自己都无去披露收受了几千万的利益,自己有合约在身,一身侍二主。一个这样的答案,如何面对香港人呢?有无羞耻心?”

工党议员张超雄批评,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过去已经提出要求修改防止贿赂条例第八条,将规管特首申报利益涵盖其中,但梁振英上任后至今,一直无回应相应要求或建议。

另一位工党议员何秀兰指,现机制根本不能有效防止贪腐,尤其是负债的问题,而普通一个警员借钱都会影响其升迁,每一年保安局及警务处处长都会发表数字说有多少警员欠多少钱,但行会成员和位处高位的官员可以不用申报。“这非常离谱,我们很质疑由行政长官为反贪腐把关这种申报程序。有局长以海外注册公司遮掩他的真正利益,但只需要向特首申报就可以,但特首自己也牵涉收5,000万利益,市民对他是不信任。”

何秀兰认为市民对此越来越不满。“局长你知不知道现在市民觉得越来越多高官有贪腐行为,你有否责任为市民释疑?或是你今日够胆在这儿告诉市民,今日的防贪措施已足够,你敢不敢告诉市民,你们满意现在的防贪措施呢?”

田北俊赞成申报债务

曾经是行会成员的自由党议员田北俊也指,以往行会成员对需要申报的“利益”只包括土地、生意项目,但“无讲负债”,不点名提到许仕仁“想都没有想到他的财政状况可以这么差”,认为应该考虑申报官员整体债务情况。

谭志源回复称,政府正研究有关新规定,但拒绝交代落实时间表。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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