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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修法推中古车出口 购车旧换新可省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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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8日通过财政部拟具的《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法后,未来持有满一年、车龄2年以上的中古车完成出口,于出口前或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可减征货物税新台币5万元。财政部预计此方案实施5年可创造500亿产值、税收113亿元,将争取在立法院这个会期通过修法。

财政部长张盛和在行政院会后表示,中古车出口要买新车减征货物税5万元,预期会达到4大目标,包括刺激出口、提振新车市场景气、节能、减碳。全世界中古车市场一年销量有50万辆,日本、南韩、新加坡等国出口中古车很多,但我国完全没有出口,所以这个市场台湾可以开拓。

张盛和强调,中古车出口一定要跟新车连结,预计完成修法后,一年增加新车销量1万辆,台湾汽车存量750万辆中有53%中古车龄超过10年,中古车非常多,可以汰旧换新,对刺激新车市场很有帮助。

他说明,由于新车市场的原物料、材料、零组件因此受惠,会创造很大产值,这项修法将先实施5年,预计5年内创造产值500亿元,增加1,500人的就业机会,税收净增加113亿元,这是个多目标措施,对此方案乐观其成。

张盛和强调,因为这项草案的修正有减税优惠,新车厂商可望回馈到消费者手上,新、旧车商都可获利,包括中古车拓展外销所需的包装、修复、零组件等,有扩大产值的效果,也会对节能减碳有帮助,会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协调沟通,盼在本会期完成修法程序。◇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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