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地下室违法出租遭邻居投诉 楼宇局勒令整改

人气: 1131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5年1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徐女士在法拉盛橡树大道(Oak Ave)附近拥有一栋一家庭的独立屋,为了帮补家用,徐女士把地下室改建成带厨厕的房间出租。在法拉盛,地下室出租的现象很普遍,很多人租金收得“袋袋平安”,徐女士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做会有什么风险。但时间一长,西人邻居见到屋里进进出出的人多,加上华人喜欢晾晒衣服,讲话又大声,不注意公共环境卫生,引发西人邻居对此不满。在警告无效后,西人邻居一个电话打到311,投诉徐女士违法出租地下室。

“不告不理,告了就要理”,很快,楼宇局在徐女士家的大门上贴了一张告示,通知她楼宇局要上门检查,徐女士见势不妙,通知住地下室的房客第二天就要马上搬走,并且很快就把地下室房间的隔板给拆除了,但对厨房的灶台,她怀侥幸心理没有拆除。几天后,楼宇局工作人员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击”上门检查,看到地下室有厨房、厕所,拍照取证后,发出《强制腾退令》(Peremptory Vacate Order),指徐女士未经批准把一家庭改建为两家庭,而且她的地下室属于“地窖”(Cellar),通风、采光、通道不足,依据法律不允许住人,为了公共安全,限令她必须把房屋恢复原状,把住户清空。而且楼宇局要求,必须请有资质的公司来恢复房屋原状,不能随便找人拆除。还向她发出《违例及听证通知书》(notice of violation and hearing),通知她去楼宇局接受庭询。

这时,徐女士方意识到后果这么严重,开始后悔不迭,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要冒险将地下室违法出租?而且拆除厨房、厕所要花不少钱,拆了以后,还不知楼宇局罚不罚,罚多少,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到头来得不偿失。

根据纽约市楼宇局对地下室违法出租的介绍(网址:http://goo.gl/rJAIWS ),纽约市把地下室分为两类:一类是房屋有一半以上在地面以上,就是通常所说的“半土库”,另一类是不符合半土库的地下室,称之为“土库”。土库是不可以出租的,半土库出租也有条件限制,两家庭的半土库一般不可出租,因为这样会把两家庭改为三家庭。一家庭的半土库,出租条件稍宽松,但也要符合这些条件:半土库的房间大小等指标要达到地上建筑一样的标准;半土库层高至少7呎,如果楼宇局认为因为半土库土质的原因,地面以下部分要进行防湿和防水处理,半土库的每个房间都要至少有符合房屋维修法条款的一扇窗户, 半土库外的后院或开放空间低于半土库窗台的高度不得大于6吋。

责任编辑:艾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