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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会会友讨债“伤人”案 法官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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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12月22日,福州老乡陈德清告陈德凤的“严重人身伤害”案,在布碌崙“红钩社区司法中心”(Red Hook Community Justice Center)开庭,由于陈德清自述“休克45分钟”,但证据不支持其立案陈述,陈德凤“严重伤人”罪名不成立,最后法庭将该案撤销 (dismissed)。

陈德清和陈德凤原本是关系不错的同乡,因2011年的一起大型标会“倒会”,陈德清没钱还款,提出把他的房子给陈德凤使用抵债,后来两人又因屋内的一面墙,再起纠纷,陈德清说自己被推,导致他摔倒头部撞墙,陷入昏迷时间长达45分钟,因而要告陈德凤。今年陈德凤和会友到陈德清家追讨“标会”欠款时,陈德凤再次被告伤人。陈德凤无奈到联成公所求助,并延请刑事律师罗佰能(Robert Brown)替自己辩护。

该案的核心是陈德清称自己被推倒,导致休克45分钟,构成严重人身伤害,为此警方还在4月份逮捕了陈德凤。罗佰能律师拿到陈德清的医疗证明, 该证明完全不支持陈德清的“休克45分钟”的说法。“这个说法完全不是事实,如果人休克45分钟,差不多就活不回来了。”罗佰能说。控方提不出其它证据, 当庭撤诉。

案子终获解决,陈德凤的女儿昨日高兴的致电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表示感谢。

两人的恩怨源自2011年发生的福州社区倒会事件,据当时的报导,估计最少300人受害,损失金额在6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曾在华裔社区闹的沸沸扬扬。

赵文笙借该案提醒,“标会”这种民间集资行为,起会以诚信为基础,但是近年来越来越靠不住,做法上又不受法律保护,风波不断,一旦有参与者失信,卷走别人的血汗钱,骨牌效应便会出现,牵连的受害层面也就更广了,受害者追债非常困难,上门去讨债,不能理性处理纠纷的话,自己反倒成为被告,钱拿不回来,还惹上刑事官司,希望大家能从案件中吸取教训。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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