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二十一

证人:标会是温州人买房首期“金库”

人气: 17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5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3月31日,国宝银行前贷款员黄晓敏(Jane Huang)出庭,继续讲述她和同事如何帮借款人编造假文件骗取贷款,温州人如何通过“标会”买房,以及国宝管理层的涉入情况。辩方律师则提出她见工时杜撰个人简历,及至误导大陪审团,从而质疑她的诚信度。

黄晓敏作证说,温州人买房的头期款通常都由“标会”筹款,温州标会一般每月投标一次,不需要资金的时候,缴纳会费就像到银行存款,“会员每个月存钱进去,需要一笔钱买房子的时候,通过投标把钱提出来。”比如标三年期的钱,在中间中标,有一年半的钱是自己累积存款,接下来一年半的钱是借的,仍要还款。相当于零存整取的概念,会员可以在急需用钱的时候短时间内筹到资金,利息根据会员每周提钱数目不同而变化。

黄晓敏说她在国宝银行工作期间,很清楚这些头款是标会的钱,“我们都知道温州人这样”。而房利美规定首付不能是借款,因为那样风险太大。贷款员就将贷款人通过“标会”筹到的钱伪造成“无偿赠款”,炮制假的赠款信(gift letter)骗贷。有时客人“嫌麻烦,不想来回跑”,贷款员还会一手包办赠款信,冒充赠款人签字。

这一切就发生在开放的办公空间,在主管的眼皮底下,丝毫没有遮掩。黄晓敏回答检方质询说,一次贷款员莉莉手上拿着一些纸,在打印机旁喊同事余启斌过来帮她(冒充赠款人)签名,余启斌二话不说就签了,当时的贷款部主管谭伟雄的座位就在打印机的一侧。黄晓敏回忆称,谭对此却“没有说什么”。此外,她也交代,有时他们让客人在填好的申请表上签字外,同时再签一张空白的申请书,如果第一张申请书审查不通过,贷款员就在客人已签字的空白表上重新再做一份。

2009年底余启斌被开除2~3天后,国宝总裁孙仪文召集所有贷款部职员开会,通告说余启斌收了客户的钱而遭解雇。数月后,储蓄机构监管办公室(OTS)的管理人员到银行约谈个别贷款员,黄晓敏是其中之一。她被问及贷款费用的诚信估算(Good Faith Estimate,GFE)和贷款成本的报表(Truth-In-Lending Disclosure)是否按银监会的规则操作,黄晓敏没有如实回答。

在回答检方质询时,黄晓敏称他们被银监会人员约谈前,这几名贷款员还聚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包括后来被检方起诉的爱丽丝·王、丹尼·刘,还有贷款部主管谭伟雄。至于她是否因串通“对口供”,而没有如实回答银监局,她称已“不记得谈话内容”,而辩方律师亦阻止检方继续盘问。

辩方律师交叉质询时,提出黄晓敏的诚信度问题,指她在进国宝前就在个人简历上造假,编造她在餐馆工作的履历,及至在大陪审团早前审理决定是否起诉国宝时,律师问她,孙仪文是否因黄晓敏在餐馆工作的人脉有助于拓展客源,决定雇她做贷款员,黄晓敏回答“是”,而误导陪审团。黄晓敏坦承她当时的回答不准确,但辩称自己“一时忘记”,况且律师的问题并没有直接针对她在餐馆工作经历的真假。

黄晓敏2009年5月开始在国宝工作,包括最初三个月试用期担任贷款程序员(loan processor),第一年收入1万2千美元,2010年大约拿了4万5千美元,2011年离开国宝。相比她的前任余启斌赚的少很多,在国宝的工作时间也只有一年多,不过她的证词牵涉面颇广。接下来辩方律师还将继续对她进行交叉盘问。

责任编辑:钟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