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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會會友討債「傷人」案 法官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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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12月22日,福州老鄉陳德清告陳德鳳的「嚴重人身傷害」案,在布碌崙「紅鉤社區司法中心」(Red Hook Community Justice Center)開庭,由於陳德清自述「休克45分鐘」,但證據不支持其立案陳述,陳德鳳「嚴重傷人」罪名不成立,最後法庭將該案撤銷 (dismissed)。

陳德清和陳德鳳原本是關係不錯的同鄉,因2011年的一起大型標會「倒會」,陳德清沒錢還款,提出把他的房子給陳德鳳使用抵債,後來兩人又因屋內的一面牆,再起糾紛,陳德清說自己被推,導致他摔倒頭部撞牆,陷入昏迷時間長達45分鐘,因而要告陳德鳳。今年陳德鳳和會友到陳德清家追討「標會」欠款時,陳德鳳再次被告傷人。陳德鳳無奈到聯成公所求助,並延請刑事律師羅佰能(Robert Brown)替自己辯護。

該案的核心是陳德清稱自己被推倒,導致休克45分鐘,構成嚴重人身傷害,為此警方還在4月份逮捕了陳德鳳。羅佰能律師拿到陳德清的醫療證明, 該證明完全不支持陳德清的「休克45分鐘」的說法。「這個說法完全不是事實,如果人休克45分鐘,差不多就活不回來了。」羅佰能說。控方提不出其它證據, 當庭撤訴。

案子終獲解決,陳德鳳的女兒昨日高興的致電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表示感謝。

兩人的恩怨源自2011年發生的福州社區倒會事件,據當時的報導,估計最少300人受害,損失金額在600萬至1,000萬美元之間,曾在華裔社區鬧的沸沸揚揚。

趙文笙借該案提醒,「標會」這種民間集資行為,起會以誠信為基礎,但是近年來越來越靠不住,做法上又不受法律保護,風波不斷,一旦有參與者失信,捲走別人的血汗錢,骨牌效應便會出現,牽連的受害層面也就更廣了,受害者追債非常困難,上門去討債,不能理性處理糾紛的話,自己反倒成為被告,錢拿不回來,還惹上刑事官司,希望大家能從案件中吸取教訓。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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