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遭绑架 牡丹江法院欲枉法裁判

【大纪元2015年05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霞采访报导)2015年4月2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之前遭到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张玉良、姜月梅和金凤英三人,最后年近七旬的张玉良采取当庭解除对律师的委托的方式,终止了非法庭审过程。法院声称5月19日还要再次非法开庭。

律师:三个当事人根本无罪

2014年9月14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铁岭镇四道村法轮功学员金凤英、张玉良和妻子姜月梅三人,在铁岭河市场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诬告,被警察绑架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

2015年1月13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第一次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因律师抗议法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10天向律师送达起诉书,该日的庭审被延期至1月27日。1月26日,前次开庭没有聘请辩护人的金凤英聘请了辩护律师,1月27日的庭审按照规定延期。此后阳明区法院又几次延迟开庭日期,最后通知4月28日开庭。

4月29日,张玉良的代理律师孙典军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了28日庭审的过程:上午9时开庭,11时30分休庭;下午1时30分继续开庭,至下午4时庭审被迫“中止”。庭审过程中存在多处违法程序,如不让律师阅卷、不给律师送达起诉书副本、不给律师10天以上的阅卷期,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公诉人也没有依法回避等等。

“庭审一开始,我们律师就表示这次庭审存在多处违法,但是法官有错不改,仍继续审理。接着是律师和当事人(张玉良、姜月梅和金凤英)坚决否认有罪指控,然后通过律师向当事人的讯问,更加证实了当事人无罪。”孙典军律师说。

阳明区法院对张玉良、姜月梅和金凤英三人指控,声称是依据中共《刑法》第300条提出的“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孙典军律师讲:“我们律师认为(张玉良、姜月梅和金凤英)是无罪的,根本不构成犯罪。一是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也就是说,法轮功不是X教,也没有组织,他们也没有利用任何X教组织,并且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所以是无罪的。”

中共非法判重刑三到七年

庭审进行到下午4时许,律师只是对张玉良和其妻子姜月梅进行了询问,已明显得出无罪的判断。但阳明区法院仍然罔顾事实,试图进行裁判。为了阻止非法庭审继续进行,张玉良在法庭上要求解除对律师的委托,以这种方式阻止了非法庭审的继续进行,庭审中止。阳明区法院宣称5月19日还要继续非法庭审。

孙典军律师最后表示,中共把劳教制度取消以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却增多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普遍明显地证据不足,并且判刑时量刑都很重,一般都会被判三到七年,七年以上的也有。

张玉良夫妻绑架案已引起国际关注

张玉良和妻子姜月梅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自1999年以来已多次遭到中共迫害。2001年,张玉良遭诬判五年,在监狱内受尽酷刑折磨,出狱后身体一直很虚弱。其妻子姜月梅也在2000年6月因为炼功而被非法劳教一年。

2014年9月14日,张玉良夫妻被非法绑架后,住所被抄,十多本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被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期间,年近70岁的张玉良还遭到办案警察朱澄华的殴打。朱澄华用双手猛击老人的双耳,还狠踢老人本已疼痛的双腿。

朱澄华还多次殴打金凤英的头部,用膝盖猛击其腹部,致使金凤英头痛、腹痛多日。

张玉良夫妇被绑架的消息目前已经传到了海外。2015年1月5日,加拿大时任外交部长贝尔德寄信给张玉良的亲属,对张玉良和妻子姜月梅遭到关押表示关注。贝尔德在信中表示,加拿大政府, 包括总理哈珀一直在利用双边或多边对话等机会,向中共提出对法轮功受迫害的关注。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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