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发起343号决议案 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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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辰美国华盛顿DC报导)6月25日(周四),美国两党国会议员在众议院共同发起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强摘器官”行为;要求对中共器官移植系统进行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发起的已持续16年的迫害。

该决议案为美国国会共和党与民主党议员联合提出,由美国众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前主席、中东和北非小组现任主席、佛罗里达州共和党籍资深众议员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和维吉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杰拉德‧康纳利(Gerald Connelly)联合发起,并获得加州共和党籍资深众议员戴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德州共和党众议员泰德‧坡伊(Ted Poe)、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众议员马里奥‧迪亚斯-巴拉特( Mario Diaz-Balart )、加州民主党众议员朱莉娅‧布朗妮(Julia Brownley)、加州民主党众议员山姆‧法尔(Sam Farr)、加州共和党众议员大卫‧瓦拉戴奥(David Valadao)联署而推出。

这是美国国会第二次提出以“制止中共活摘器官”为主题的决议案,美国上一届国会曾在2013年6月27日发起“281号决议案”,要求中共停止强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国会两党议员共同发声谴责

343号决议案谴责中共从法轮功学员等非自愿(捐献器官)的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的行为,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这种政权认可的暴行。

决议案发起人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议员在当天新闻公告中说:“中共政权强摘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可怕做法是一种野蛮的侵犯人权行为,必须制止。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人拥有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实践他们的精神信仰而不应担心受到骚扰。中共应该立刻停止其系统性的(仇恨)宣传、监禁和虐待法轮功学员,释放所有的良心犯,允许对这种政权认可的强摘器官的行为进行独立调查。我呼吁众议院所有同仁加入我和康纳利议员的行列,联署和通过该决议案,关注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可怕人权侵犯、对待和迫害。”

联合发起人康诺利议员(Gerald Connelly)说:“在国际社会的谴责面前,中国共产党仍持续残酷迫害法轮功精神运动。和平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持续生活在这种政权支持性质的虐待恐惧之中。这一决议案倡导他们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我希望我的同事们继续为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利)提供强力支持。”

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强摘器官

343号决议案提出:

(1)谴责中共政权认可的强摘器官行为;

(2)要求中共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精神修炼的已持续16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高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执业的认识;

(5)要求中共政府允许针对器官移植滥用进行一个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

(6)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的器官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就美国法典第8卷的修订以及禁止向那些参与强摘器官和人体组织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士提供签证等方面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

343号决议案将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内部讨论,通过后由全体众议员进行投票表决。

美国国会此前于2009年发起605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605号决议案后于2010年3月16日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镇压法轮功不久的1999年11月18日,美国众议院全体通过了要求中共当局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

以下为美国国会资深众议员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和康诺利议员(Gerald Connelly)提出的343号决议案全文译文:

美国第114届国会
第一次会议
第343号决议案

关切持续、可信的报告发生在中国的、系统性的、政权认可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行为,包括从因信仰被关押的大量法轮功学员、其它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身上。

鉴于,如按道德标准执业,器官移植是现代医学最为伟大的成就之一;

鉴于,中共官方2011年报告说,用于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死刑犯;

鉴于,自愿和知情下的同意是伦理器官捐献的前提条件,国际医学组织声明,被剥夺自由的犯人,不能自由地许可(授权),并且从犯人身上摘取器官违反医学伦理准则;

鉴于,中共当局和中国共产党继续否认很多器官在未经犯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即被摘除的报告,与此同时,他们阻止对移植系统进行独立考证;

鉴于,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器官获取途径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鉴于,美国国务院2013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中国章节部分指出,“倡导团体继续报告犯人被强摘器官的案例”;

鉴于,中共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2014年12月宣布,中国将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是没有说明强摘良心犯器官问题;

鉴于,中国自愿捐献器官的比例仍然非常低,不足以解释(近年来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数量;

鉴于,法轮功这种包括静坐“气功”功法和以“真、善、忍”为原则的精神修炼,在20世纪90年代广受欢迎;

鉴于,1999年7月,中国共产党发起针对要消灭法轮功的全国性的彻底迫害,这反映了中共长期对大型独立的民间社会团体的不容忍(的立场);

鉴于,自从1999年,数万法轮功学员被法外(extra-legally)关押在劳教所、拘留中心、监狱中,在这些场所酷刑和虐待司空见惯;

鉴于,在很多拘留所和劳教所,法轮功良心犯是犯人的主体,据说,他们被判最长时间的徒刑和遭受最严酷的(虐)待;

鉴于,曾被关押的法轮功良心犯报告,他们在拘留所接受了用于评估器官健康程度的有针对性的医疗体检,这种体检通常不在其他犯人群体中进行。

鉴于,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在2015年的报告中说,法轮功学员是中国良心犯的最大组成部分,他们在拘留所面临死亡或被杀害的风险增加。

鉴于,加拿大人权律师、研究者麦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亚太司司长乔高(David Kilgour)在2006年对法轮功(良心)犯被强摘器官的指控进行的独立调查;他们的报告作出结论说,法轮功(良心)犯是2000年至2005年间进行的4万1千5百例移植手术的唯一可能解释得通的器官来源。

鉴于,麦塔斯和乔高的报告发现中共政府代理人“大范围地从非自愿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其重要器官“在失去意识的状态下被摘取后以高价售出,有时卖给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通常需长时间等待(器官)自愿捐献(进行移植)。”

鉴于,麦塔斯和乔高暗示(中共)国家和党(参与)非法摘取器官,中国国内的安全机构和军队医院也包括在内;

鉴于,鉴于研究者和记者古特曼(Ethan Gutmann)估计,大约有6万5千名法轮功学员可能在2000年至2008年之间被强摘器官而死。他还估计,一些其它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可能也被强摘器官;

鉴于,古特曼出版了他的发现--即中共安全机构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以穆斯林为主的维吾尔少数族裔,包括对维吾尔政治犯进行强摘器官;

鉴于,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已经表达过对法轮功学员被强摘器官指控的关注,并呼吁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和透明度,惩罚那些滥用职权者;

鉴于,以售卖器官为目的而杀害宗教或政治犯人是恶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这是对生命基本权利的侵犯;

众议院兹决定,

(1)谴责中共政权认可的强摘器官行为;

(2)要求中共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精神修炼的已持续16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高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执业的认识;

(5)要求中共政府允许针对器官移植滥用进行一个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

(6)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的器官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就美国法典第8卷的修订以及禁止向那些参与强摘器官和人体组织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士提供签证等方面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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