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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全美合法 首席大法官:缺乏宪法依据

林南
2015-06-27 04:17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02: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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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南报导)美国最高法院周五(6月26日)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是一项合法权益。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强调,高院的5对4票裁决结果缺乏宪法依据。

“多数人的决定是意志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判决。它宣布的权利在宪法或本法院的先例中是没有依据的。”罗伯茨在表达他的不同意见时写道。

他说:“究竟我们认为我们是谁?”

一些支持同性婚姻人士在华盛顿DC的最高法院外开始庆祝。但反对者打出横幅说:“警告:神对同性婚姻划了一条线。那些越线的人将引发悲苦。”

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前阿肯色州州长哈克比(Mike Huckabee)说:“这项裁决不是婚姻平等,而是对婚姻的重新定义。”“这个非理性的、违反宪法的、排斥超过30个州的意志的裁决,将被证明是高等法院的最灾难性的决定之一。”

基督教保守派谴责这一裁决。“最高法院已经成无赖流氓了。” 牧师Stacy Swimp说: “它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律,而不是解释法律......我为我的国家而感到恐惧与颤抖,美国的未来现在看上去黯淡无光。”

她说:“现在是公民抗命的时刻了。”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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