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访民起诉公安局后再遭拘留 律师:恶意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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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霞采访报导)山东省临沂市多次控告当地公安局的访民张红,近日又被当地公安局以辱骂警察为由强行拘留5日。亲眼目睹事件全过程的山东律师舒向新表示,这是公安局在恶意报复张红,临沂市警方拿法律当儿戏,公然违法。

起诉公安局访民再遭拘留 律师说实在看不下去

6月5日,临沂市访民卢秋梅起诉河东公安分局案开庭审理,访民张红前往旁听。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伟速作为被告,带了20多个便衣警察出庭应诉。张红用手机对其拍照时,一个女警上前把张红的手机打落在地,张红捡起后又被其打落在地。那些警察说张红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然后他们就拿出手机对张红又是拍照又是录像,同时十几个警察一拥而上,把张红的手机抢走。张红斥责他们抢手机违法、无耻,并拨打110电话报警,警察将张红带到河东公安局下属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张红准备离开派出所时,河东公安局称抢手机的警察已报警,并以张红侮辱了抢手机的警察为由强行将张红留置在派出所。6月6日,河东区公安局以张红侮辱警察为由将其行政拘留。

“我当时也在派出所,见证了这个过程。因为张红多次控告公安局,无论是上访也好,起诉也好,都是在控告公安局,公安局对她有一些报复性的行政拘留。但是这次警察对她行政拘留就太没有道理了,警察公然违法,就是报复她。”山东省济南市维权律师舒向新对大纪元记者说。

据舒向新律师介绍,2008年,张红的父亲和弟弟被打成重伤和轻伤,刑事立案后当地警察一直不去抓捕凶手,张红为此多次上访。不但上访没有成功,当地公安局还对她两次行政拘留。

抢夺张红手机的这些警察是到法院出庭应诉的,并没有权力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这些警察当时就是当事人,他们认为张红拍照违法,也应该到法院起诉来追究张红的民事责任。

“警察抢张红手机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文,这个抢手机的警察应当被拘留5到10天,并且罚款500元以下。但是抢手机的警察没有被处罚,反而被抢的张红被处罚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两天一直在为张红奔走,但是没有结果。”舒向新律师说。

警察在法庭公开承认违法 公然威胁访民

6月5日下午,作为卢秋梅辩护律师的舒向新在法庭上已经见识了这些警察的“无法无天”。卢秋梅起诉河东公安分局是因今年1月30日,对方派警察将其从济南市两会现场截回,并以“冲闯济南公安设置的警戒线,并和济南市警察发生冲突”为由,将其行政拘留。

“一个警察在法庭上赤裸裸地威胁卢秋梅说,你的确没有事,你也没有冲闯济南公安设置的警戒线,也没有和济南市警察发生冲突。你虽然没有违法行为,但是你是上访人员的头,你是组织者,所以对你就严惩。以后你也得注意。”舒向新律师说。

舒向新律师对这些警察视法律为儿戏感到非常气愤,同时也替卢秋梅不平:“这也太胡闹了,普通警察就敢不遵守法律了,访民也没有这个行为,就用这个行为来拘留人家,公然违法,太任性了。官员更是从不遵守这个规则。弄得老百姓都不知道为什么被拘留?为什么被抓?都没有谱了,没有规则了,变得人心惶惶的。”

山东省民间法律工作者李向阳也表示,这些警察的行为是因为他们理屈辞穷,所以是对张红及其他对公安局起诉的访民的恶意报复。

据悉,临沂市访民张红和卢秋梅等10人曾于2015 年1月29日到济南市的两会会场外,准备向散会代表反映自己的冤情。还未等走近会场,她们就被临沂警方强行截回临沂市,1月30日,卢秋梅和张红等8人均遭到辖区公安局的强行拘留。八人后来将各自辖区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告上了法庭。截至5月末,共有5人的起诉被受理。张红起诉罗庄区公安分局一案在5月22日庭审完毕,目前在等待判决结果。6月5日开庭的卢秋梅诉河东公安分局也同样是择期宣判。其他三位访民的起诉案在庭审过后也都没有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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