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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法案听证 支持反对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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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由市议员顾雅明(Peter Koo)提出的给“地标保护委员会”规定工作时限的法案昨天(9月9日)在市政厅进行了公开听证,支持和反对这项Intro 775地标法案的人各执一词。事后,顾雅明说:“这就是民主。”

顾雅明主张的新地标法,旨在给地标委员会限制工作时间。比如,对于个人申请的建筑,地标委员会必须在一年之内给出决定;历史性建筑,必须在两年内给出决定。委员会在对申报的建筑评估之后,必须在180天内举行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后180天内给出结果。对于历史区,听证会前后的时间分别是一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决定,那么这个建筑在五年之内不允许再申请地标保护。

新法案符合很多房主的利益

顾雅明对记者说:“现在的古迹委员会工作没有时限,虽然在等待期间房子可以买卖,但是没有人愿意买。这对房主不公平。如果规定五年限制,你要是没有结果,我可以自己处理房子了。”

很多团体到场支持新地标法。他们的理由大多是:哪一个政府机关工作都有最后期限,地标委员会为什么没有?有时间限制能够提高效率,给房主们相对确定的未来。

很多民众到市政厅要求在公听会上发言。(施萍/大纪元)

地标委员会表面支持 实则反对

地标委员会主席米纳克希·斯里尼瓦桑(Meenakshi Srinivasan)在作证发言中表示,他们已经改进了很多措施,使得许多地标建筑的指定工作能够在18个月内完成。但是,由于地标委员会每年要根据申报的建筑在建筑、历史和文化方面的价值对两千多座建筑进行评估,而且这些建筑和区域各方面的差异都很大,而且还有政治原因等,所以她除了建议把对历史建筑的规定时间从两年改到三年外,还提出了四条反对意见,请市议会给予严肃的考虑。一是地标委员会认为,这两条法案涉及内容都属于委员会内部事务,完全可以通过自身改革完成;二是,地标委员会明确反对五年的暂停资格期限;此外,她要求法案中要增加一项条款,即允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决定日期;最后,她表示,地标委员会目前已经对公众公开了所有评估中的建筑名称与地址,但是不能再公开那些只是提出申请的建筑名称,那样会“误导公众”。

新法案触及另一些屋主的利益

昨天,也有很多人到场反对地标新法案。呼声最高的是“格林威治村历史保护协会”(The Greenwich Village Society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成员。顾雅明认为,这些人都是一些有钱人,“他们花了几百万买的townhouse,想保留,不想盖高楼嘛。”

反对者多数反对的是新法中关于“如果委员会没有按期做出决定,五年内没有资格再提出地标保护申请”的条款。他们认为,五年的时间足够开发商们推倒一些有保留价值的建筑,使纽约市的历史建筑遭受损失。还有一些声音认为,Intr 775只提出了时间限制,却没有增加预算,不但不能加快委员会的进度,反而会推迟工作速度。

代表下东城的市议员陈倩雯(Margaret Chin)对新法持反对态度。她对记者说:“很多地标建筑的评估需要时间,象世贸大厦、苏活,五年时间不够研究完。”以华埠为例,地标委员会认为华埠的很多楼房没有建筑价值,但是陈倩雯认为这些房屋很具有文化价值。她正准备促进一个项目,专门研究华埠建筑的文化价值。“这些都需要时间啊!”陈倩雯表示,她不希望顾雅明提出的这个法案通过,不过她说,她希望正反双方找到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让地标委员会能够去做好他们的工作。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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