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劳工派遣法修正过关 评价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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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报导】(中央社东京11日专电)日本众议院院会今天在执政联盟等多数决的情况下,除了部分专门业务之外,通过劳工派遣法修正案,企业接受派遣工的期限撤除。企业界及劳工工会对此评价两极。

劳工派遣法修正通过,内容规定,除了部分专门业务之外,现行最长以3年为限的企业接受派遣工的期限将废除。企业在征询工会意见下,同一工作,每3年更换人员,就能持续雇派遣工。

修正后的劳工派遣法是日本政府推动劳动法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将于30日实施。

日本厚生劳动大臣盐崎恭久今天在内阁会议后的例行记者会上强调,修法后,想成为正职员工的人,如愿的可能性提高。想持续当派遣工的人,待遇较可能获得改善。

修正后的劳工派遣法,也记载着能让派遣工较安心受雇的措施。派遣公司有义务向员工赴任的公司请托直接雇用或派遣公司无限期雇用员工。

现行法律是业者若想开设派遣公司,只要提出事业登记即可,但修法后,改成批准制,中央政府将加强指导、监督。

现行法律至今对于研究开发、口译等“专门26业务”没设雇用期限,与其他设有最长3年限制的业务之间的界线区分模糊,易造成劳资纠纷。对企业而言,修正后的劳工派遣法,这种界线将解除,只要每3年换人,同一工作可雇用派遣工,对企业有利,且可因应劳工多样化的工作需求。

如果政府加强监视派遣公司具有成效,派遣工突然被裁员的风险可降低。修正后的劳工派遣法也规定,派遣公司有义务对员工实施职训,这对派遣工有利。

不过,劳工界、在野党质疑这样的对策会有助于改善派遣工的待遇。

“日本经济新闻”报导,财经界对于劳工派遣法持肯定的态度。日本商工会役所会头(会长)表示,派遣工的职业经历可加强,对资方与劳方都有利。

但劳工界担忧企业雇用派遣工将成固定化。日本劳动组合连合会(劳工工会)会长古贺伸明批评说,“低薪资的劳工将增加,简直是世纪的大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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