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杰妮墨尔本编译报导)维省针对后院小屋(granny flats)的一些规定在全澳是最严苛的。省政府近期将考虑修改关于出租后院小屋的规定,该类住房或将成为维省廉价房的的主要房源。
《时代报》报导,虽然维省各市政厅的政策不同,但想在后园盖小屋的公民都必须证明未来的住户与房东有依赖关系,比如未成年的孩子或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年迈父母。并且,如果住户死亡或搬迁,所盖住房必须拆除。
房屋建造商们称,他们不断接到客户的电话说想建造和出租后院小屋,但没有得到政府的规划许可证(planning permit)就不能建造第二所住宅,而审批过程既耗时又烧钱。
据悉,一个专家委员会在墨尔本40年远景规划中提议,撤销针对空地建造小型住宅的政策障碍,以创造更多的经济住房。对此,维省政府承诺将重新审定有关后院小屋的建造规定。
纽省于2009年出台了新的经济租房法规,允许居民在自家后院建造最多60平米的第二套住房,规划许可10天内即可获批。自此,纽省的后院小屋市场发展蓬勃。2013-14年间,约5000套后院小屋的建造申请得到批准,比2009年增长了三倍多。
后院小屋建筑公司Superior Granny Flats的老板布雷(Shane Bray)认为,近些年,维省市政厅的繁文缛节愈加恶化,想要建造后院小屋的居民等待审批的时间最高可达一年。
布雷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他的公司咨询有关在父母的后院盖房子的事宜,因为他们无力购买独立住房。
今年32岁的希利(Leah Healy) 家住普雷斯顿(Preston),她和丈夫想在希利父亲的房子后面建一个小房子。但是他们不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土地细分的成本要5万澳元。她说:“政府允许人们在后院盖房子给父母住,但子女买不起房子却不能在父母的后院盖房子住,这似乎不太公平。”
责任编辑:李欣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