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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伦律师移民法律问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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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03日讯】●绿卡更新

问:

来自新西兰的男朋友是美国永久居民。十年前拿到绿卡,已经过期,现在想要更新。他到移民局预约更新绿卡,但他们要他出示过期的绿卡,但他直到今天才意识到自己弄丢了。现在的证明有一个复印件、一本护照,还有这里的执照。如果他明天第二次去,没有他们要的绿卡,会怎么样?由于他是更新、又有复印件,是否会让他更新?
  

答:

因为I-90申请更换已过期的绿卡,是不需要面谈的,我认为你男朋友应该是去移民应用服务中心打指纹面部扫描时被问及这些问题。我认为应用服务中心没有理由不让你男朋友完成他的指纹和面部扫描并继续他的新卡申请程序。移民电脑系统里已有你男朋友永久居民绿卡的所有信息。一旦通知官员他的绿卡丢失,为难他的申请没有什么好处的。

●旅游签证

问:

我的叔叔,他的妻子和2个子女(分别是4岁和7岁),住在洪都拉斯,两个子女是美国公民。他们要送7岁的女儿来跟我家人同住,因为她常生病。如果他们担保自己或我担保他们,是否有可能让他们获得旅游签证。我是美国公民,我和家人能在经济上负担他们,或者他们也能自己承担。最好怎么处理,还有旅游签证审批需要多长时间?只有他们的父母需要签证。

答:

旅游签证是美国领事官员在自行判断后签发的,官员会判断父母是否有合理的非移民意向。如果签证官认为,父母是利用女儿入境并留在这里,那官员会拒绝签证申请。旅游签证的申请时间长短因领馆而异,但一般可在60天内完成。为了提升他们的通过机会,也许可以仅由一位家长提出申请,另一位则留在母国。要来的那位可以提出证明他有工作,会返回,在母国有积蓄以及其它财产。你也可以递交一份I-134经济担保书,连同工作证明、银行月结单,和去年的报税单,以及你给领事馆的信保证他/她在美国不会工作,在旅游结束时家长会离境。

●国际婚姻  
 

问:

我和爱人在一年前透过网路认识。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但我们想见面、结婚,因为我们简直不能相信我们居然有完全相同的个性。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我们也有过不说话,但我们彼此没有放弃对方。我们仍然不能放弃。我们想要找一个律师,但现在我想在这里请教,哪种方法会更好?我们真的想要结婚、生活在一起,但我真的不想因为工作和有更好的生活而搬到美国。匈牙利的生活跟在美国一样难。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为什么要在那里工作。我只是不知道我怎么能证明这一点,还有我们怎么能最后走到一起。如果我没有这个人,我宁肯一个人生活。

答:

你有两个选择:一则你通过表格I-129F,申请K-1未婚夫/妻,或者你们在海外结婚,通过I-130表格申请你的居留资格。在第一种情况下,你的未婚夫/妻需要递交I-129F表和G-325A个人履历表,及证明你们双方在过去两年里见过面,你们两人的护照型照片,两人以前婚姻结束的证明,并陈述你们的关系以及你会在入境后90天内与对方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你的爱人将提交I-130表格和两个人的G-325A个人履历表、照片、结婚证、双方所有前任婚姻结束的证明。未婚夫/妻的案件通常会比其它的提前几个月允许入境美国,但未婚夫/妻到达后要做更多的工作来获得居留身份。

●H-1B转换公司  
 

问:

在没拿到移民局的收据的情况下可以开始工作吗?我的新雇主正在用常规进度启动我的H-1B转换公司的申请。他们说没有移民局的收据,我可以开始工作。能请你给些建议么?没有收据就开始工作,我有点不安,但有联邦快递/UPS申请案件送达的确认回执。

答:

H-1B转换公司的案件,移民局认为你应该等收到收据,才开始为新雇主工作。原因是尽管联邦快递收据告知你的申请文件已经送到移民中心,但申请还有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可能被退回。例如申请费不正确、忘记签名、申请页面缺失等。等拿到收据才会更安全,一旦申请文件没有妥善递交,你为第二个雇主的工作可能被视为非法。(本文由李亚伦律师提供)

责任编辑: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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