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董前勇控告河北地方法院法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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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辰报导)10月12日,代理法轮功案的北京律师董前勇向河北邯郸市检察院、邯郸市中级法院正式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邯郸肥乡县法院主审法官柳延峰及其他刑庭人员非法剥夺他的律师辩护权利,并要求肥乡县法院就其代理案件重新开庭。

10月11日,栗从春等6名法轮功学员案在河北邯郸肥乡县法院开庭,但辩护律师董前勇被拒绝进入法庭,而且遭到法警殴打。

董前勇律师13日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他返回北京后,12日再次来到邯郸,向邯郸市两院正式递交刑事控告书,他在控告书中提出:追究邯郸肥乡县法院主审法官柳延峰、肥乡县法院的法警、刑庭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邯郸市中级法院的参与的法警等人滥用职权、非法伤害、剥夺律师辩护权利的违法行为; 要求重新开庭,重审栗从春等6名法轮功学员案。

董前勇律师介绍,他11日当天在法庭外遭到法官无理搜包,后来两次遭到法警的殴打,并且遭到搜身、搜包、抢夺手机和扇耳光,最后被拒绝进行入法庭辩护。其中,一名动手打人的法警警号为132129。事件发生后,他当天也向肥乡县检察院进行了投诉。

一位知情人透露,本案的主审法官柳延峰还在法庭上当众说谎,谎称董前勇律师没有抵达法庭现场,缺席审判。

据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

律师依照规定提出申诉、控告的,检察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律师。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董前勇律师介绍,本案的另一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律师也同意和他一起向邯郸两院提出控告。

据悉,董前勇回北京后,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有工作人员向他了解了当天事件的整个经过。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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