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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建欠罚款 房屋可被没收

纽约州十几年前已立法 但从未实行 市楼宇局现准备执行

蒋特利(右二)在质问楼宇局:为什么到听证会才说没收欠罚款的房屋有法可依? (钟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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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纽约报导)根据纽约州的规定,如果屋主违规以后有罚款却一直不交,市楼宇局有权没收这一房产,只是这一法律在生效以后从未执行过。不过,在市议会的催促下,楼宇局正在与其它部门商量,可能很快会开始真正实施这一法律,用于打击非法改建。

星期一(10月31日),纽约市议会房屋与建筑委员会(Committee on Housing and Buildings)举行听证会,讨论多项立法提案,其中包括布碌崙市议员蒋特利(Vicent J. Gentile)提出的Intro 1218-2016号提案(下称“打击非法改建提案”),该提案欲对非法改建实施更严厉的惩罚,并提出,如果屋主不交罚款可以没收房子。

布碌崙一处华人拥有的房屋,因非法改建被楼宇局查封。
布碌崙一处华人拥有的房屋,因非法改建被楼宇局查封。(于佩/大纪元)

因为多项提案关系到房客权利和社区生活质量,吸引了众多的居民参加。楼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负责法律事务的副局长亚历山德(Alexandra Fisher)代表楼宇局作证,总体上楼宇局对“打击非法改建”提案持否定态度。因为楼宇局认为:目前的罚款金额已经足够高,根据2014年出台的法律,最高罚款金额可以达到4.5万美元。更重要的是,楼宇局说在2014年出台加大罚款的法律以后,纽约市非法改建并没有减少,亚历山德副局长说:“我们担心加大罚款不会改善非法改建的情况,也不能给市政府带来收入,只会让市政府拥有更多的罚款欠账。”此外,楼宇局认为,更严格的立法只会增加楼宇局执法的负担。

楼宇局副局长(左)亚历山德在作证。
楼宇局副局长(左)亚历山德在作证。(钟鸣/大纪元)

接着,楼宇局对“打击非法改建提案”中关于没收房屋的条款做出回应,并表示现在的法律已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因为根据州政府在2000年左右出台的法律,楼宇局有权没收有罚金逾期不交的房子,但仅限于1家庭至3家庭的房屋,不过楼宇局从来没有执行过这一规定。听到这一回应以后,听证会立即炸开了锅,蒋特利质疑说:“我们在过去的两年中,见过好多次面,市议会、楼宇局、布碌崙区政府一起,过去两年至少见过两次,你们从来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房屋与楼宇委员会主席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立即加上说:“我有同感,我们都被震住了。”

楼宇局表示,法案一直没有执行,是因为需要房屋保护与开发局(HPD)、环境保护局(ECB)和楼宇局协调行事。但是,楼宇局副局长亚历山德表示,已经在和财政厅(DOF)以及纽约市行政审判暨听证会办公室(OATH)一起,准备要执行这一法律。

华人忧非法改建驱高房价

在华人社区较为常见的非法改建,一直是主流社区的“眼中钉”,并因此激起很多的矛盾,蒋特利的“打击非法改建提案”法案,也是应布碌崙区长亚当斯(Eric Adams)要求提出的。当天的听证会上,有多名来自布碌崙的居民与机构作证,对蒋特利的法案表示支持。布碌崙房屋保护联盟(Brooklyn Housing Preservation Alliance)的色拉提(Anthony F. Ceretti Jr.)细数了非法改建对社区的伤害,包括公校拥挤、居民搬离社区、停车成问题等等。

同时,也有华人对非法改建表示担忧,亚裔社区联合会的陈纬麟(Warren Chan)是唯一在听证会上作证的华人。他表示,非法改建的屋主通常不住在房子里,所以非法改建带来的风险都留给了邻居(或住户)。同时,因为非法改建的房子通常用于出租,所以屋主有更大的财力、买房时出价也更高,而真正打算买下来自住的屋主,则被迫出高价买房,或者干脆买不到。

不过,陈纬麟表示,除了那些房地产公司以外,对于个人屋主的非法改建,希望市府还是要给机会,“给机会让他们改回来,而不是没收他们的房子。”◇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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