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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建欠罰款 房屋可被沒收

紐約州十幾年前已立法 但從未實行 市樓宇局現準備執行

蔣特利(右二)在質問樓宇局:為什麼到聽證會才說沒收欠罰款的房屋有法可依? (鐘鳴/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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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根據紐約州的規定,如果屋主違規以後有罰款卻一直不交,市樓宇局有權沒收這一房產,只是這一法律在生效以後從未執行過。不過,在市議會的催促下,樓宇局正在與其它部門商量,可能很快會開始真正實施這一法律,用於打擊非法改建。

星期一(10月31日),紐約市議會房屋與建築委員會(Committee on Housing and Buildings)舉行聽證會,討論多項立法提案,其中包括布碌崙市議員蔣特利(Vicent J. Gentile)提出的Intro 1218-2016號提案(下稱「打擊非法改建提案」),該提案欲對非法改建實施更嚴厲的懲罰,並提出,如果屋主不交罰款可以沒收房子。

布碌崙一處華人擁有的房屋,因非法改建被樓宇局查封。
布碌崙一處華人擁有的房屋,因非法改建被樓宇局查封。(于佩/大紀元)

因為多項提案關係到房客權利和社區生活質量,吸引了眾多的居民參加。樓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負責法律事務的副局長亞歷山德(Alexandra Fisher)代表樓宇局作證,總體上樓宇局對「打擊非法改建」提案持否定態度。因為樓宇局認為:目前的罰款金額已經足夠高,根據2014年出臺的法律,最高罰款金額可以達到4.5萬美元。更重要的是,樓宇局說在2014年出臺加大罰款的法律以後,紐約市非法改建並沒有減少,亞歷山德副局長說:「我們擔心加大罰款不會改善非法改建的情況,也不能給市政府帶來收入,只會讓市政府擁有更多的罰款欠帳。」此外,樓宇局認為,更嚴格的立法只會增加樓宇局執法的負擔。

樓宇局副局長(左)亞歷山德在作證。
樓宇局副局長(左)亞歷山德在作證。(鐘鳴/大紀元)

接著,樓宇局對「打擊非法改建提案」中關於沒收房屋的條款做出回應,並表示現在的法律已經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因為根據州政府在2000年左右出臺的法律,樓宇局有權沒收有罰金逾期不交的房子,但僅限於1家庭至3家庭的房屋,不過樓宇局從來沒有執行過這一規定。聽到這一回應以後,聽證會立即炸開了鍋,蔣特利質疑說:「我們在過去的兩年中,見過好多次面,市議會、樓宇局、布碌崙區政府一起,過去兩年至少見過兩次,你們從來沒有提出過這個問題。」房屋與樓宇委員會主席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立即加上說:「我有同感,我們都被震住了。」

樓宇局表示,法案一直沒有執行,是因為需要房屋保護與開發局(HPD)、環境保護局(ECB)和樓宇局協調行事。但是,樓宇局副局長亞歷山德表示,已經在和財政廳(DOF)以及紐約市行政審判暨聽證會辦公室(OATH)一起,準備要執行這一法律。

華人憂非法改建驅高房價

在華人社區較為常見的非法改建,一直是主流社區的「眼中釘」,並因此激起很多的矛盾,蔣特利的「打擊非法改建提案」法案,也是應布碌崙區長亞當斯(Eric Adams)要求提出的。當天的聽證會上,有多名來自布碌崙的居民與機構作證,對蔣特利的法案表示支持。布碌崙房屋保護聯盟(Brooklyn Housing Preservation Alliance)的色拉提(Anthony F. Ceretti Jr.)細數了非法改建對社區的傷害,包括公校擁擠、居民搬離社區、停車成問題等等。

同時,也有華人對非法改建表示擔憂,亞裔社區聯合會的陳緯麟(Warren Chan)是唯一在聽證會上作證的華人。他表示,非法改建的屋主通常不住在房子裡,所以非法改建帶來的風險都留給了鄰居(或住戶)。同時,因為非法改建的房子通常用於出租,所以屋主有更大的財力、買房時出價也更高,而真正打算買下來自住的屋主,則被迫出高價買房,或者乾脆買不到。

不過,陳緯麟表示,除了那些房地產公司以外,對於個人屋主的非法改建,希望市府還是要給機會,「給機會讓他們改回來,而不是沒收他們的房子。」◇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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