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表证成立 被告不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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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建鹏香港综合报导)七名警员涉嫌在2014年10月15日雨伞运动期间,在金钟龙汇道变电站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法院昨日裁定表证成立,各被告决定不自辩或传召辩方证人,案件押后至12月5日至7日结案陈词。

七警案昨日第11天审讯,七名被告黄祖成、刘卓毅、白荣斌、刘兴沛、陈少丹、关嘉豪及黄伟豪继续到法院应讯,法官裁定七名警员“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表证成立,第五被告陈少丹被指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袭击曾健超,被加控“普通袭击”罪亦被裁定表证成立。辩方早前提出,反对将曾健超在直接认人程序中,认出第五被告陈少丹及第六被告关嘉豪的证据纳入案件。法官杜大卫裁决时表示,仔细考虑所有证据和陈词后,没有理由有任何理据要以不公平原则行驶酌情权,排除此证据。裁定曾健超认人的证据可以呈堂。

七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各被告不会自辩或传召辩方证人,案件押后12月5日至7日,控辩双方将作结案陈辞。◇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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