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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伟律师:当真辩遇到真审

2016-12-2813:48 中港台时间|12-2813: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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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8日讯】“真辩”指的是律师真心为当事人的权益而辩,而不是去为了迎合司法机关;真正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辩,而不是去找关系搞勾兑。这种律师会把法律当真,希望把法条一一落地,甚至为此不会服从于法官的违法指挥。

真辩区别于假辩。假辩主要有两种,迎合司法机关的律师是形式律师;找关系的律师是勾兑律师。

“真审”指的是法官为了司法公平正义去审,而不是听领导的指挥去审;是为了法律的信仰去审,而不会屈服于钱和势。

真审也区别于假审。假审也有两种,不听法律听领导的是木偶法官;为了自己捞钱升官的就是腐败分子了!

当真辩遇到假审时,因为法官为了迅速完成领导的安排,对敢于真辩的律师,便会如广州天河法院审理郭孙案的郑昕,一次庭审能上千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坦克般强行推进庭审。这时候如果有形式律师的配合,法庭会在极短的时间结束。但那天遇到的是李金星、张磊等真辩律师,于是审辩冲突出现了!假法官遇到真律师的顽强阻击。律师能怎么阻击?也就是在法庭上举手抗议罢了,这种抗议当然挡不住极速开进的坦克,假法官的坦克把真律师的法治梦压的粉碎!这还不算完,在庭审一年后,还一纸司法建议要求济南司法局给李金星律师停业半年的处罚,直引得人神共怒!

当真辩遇到真审时会怎么样呢?

同样李金星律师与周泽律师辩护的河南想新林被控受贿案,四次庭审,我都参与了旁听。

前三次庭审,不可谓不激烈,两位真律师在管辖权和对刑讯逼供的伤情鉴定问题上据理力争,但主审法官徐哲显然不同于天河法院的郑昕,他是一位难得的真法官,对律师的依法抗争泰然自若,依法处理。

第四次庭审是在2016年12月27日,从上午9点直到晚上8点30分。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周泽律师娓娓道来,徐哲法官认真细听。虽然庭审中暴露的张新林被刑讯逼供令人唏嘘和气愤,但庭审中法官确实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他的权益,只是打断他几次冗长的发言。

河南张新林案,真辩的周泽和李金星律师遇到真审的徐哲法官时,一起错案便露出了它的真面目,河南司法或会成为最大赢家!

可见,当敢于真辩的律师遇到敢于真审的法官时,正义便不远了!

这时,司法权威就是最大的赢家。

李仲伟律师
2016年12月28日于桐柏到郑州车上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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