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2月26日讯】(中央社台北26日电)国民党立委陈宜民今天表示,将与国民党立委黄昭顺,针对长期照顾服务法第22条及62条提出修正草案,订定住宿式机构法人化之合宜门槛,保留小型安养机构的生存空间。
陈宜民今天举行“落实长照法 困难知多少”公听会,针对长照服务法通过后,对现行存在长期照顾机构的冲击与影响,邀请政务委员冯燕、主管机关、学界与第一线执行照护服务业者,彼此沟通、交换意见。
台湾长期照顾发展协会全国联合会监事朱伟仁指出,现行法规规定,老人福利机构每间寝室最多设6床,并需设残障厕所;但有许多在市区的机构建筑格局却无法更改,将造成都会区可能没有小型机构存在,而若要转型成日间照顾,也需要政府用单一窗口辅导。
陈宜民表示,他将与黄昭顺针对长期照顾服务法第22条及62条提出修正草案,订定住宿式机构法人化之合宜门槛,保留小型长照安养机构的生存空间,并删除现行法规之不合宜规定。
另外,陈宜民也建议与会的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副署长陈素春、护理及健康照护司副司长蔡訚訚,能尽快设立单一窗口,协助解决各长照机构因应长照服务法的困难,将来在订定施行细则时,能够只要订最低门槛,尽量做到“在地老化、社区照护”的需求。
陈素春表示,在长照服务法明年施行前,卫福部有收集意见,第22跟62条确实是关键的问题,因为目前小型机构是自然人,但若提供住宿就要求要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的方式来处理,62条则牵涉到相关设立标准是否可能不溯及既往的空间,
陈素春指出,在检视条文后,确实是应该是要修法让文字更明确,大家比较不会担心,因此有关要修长照服务法第22跟62条,卫福部没有意见也支持,让大家好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