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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安3.0”8月上路!财政部说明防弊机制与房价认定方式

财政部长庄翠云。(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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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新青安3.0”将于8月1日起上路,立法院财政委员会29日聚焦新制防弊规范,立委关切年所得200万元门槛及婚育家庭加码补贴限制恐造成错杀。财政部表示,相关条件是参考新青安2.0执行情况调整,盼资源精准投入到无自有住宅且有实际购屋需求的青年。

新青安3.0延续最高1000万元贷款额度,并针对婚育家庭提高额度,结婚者最高1200万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最高1500万元。不过,新制新增年龄、所得及房屋总价等资格限制,其中个人年所得上限订为200万元。

立委质疑,所得采单一年度认定,若民众因年终奖金、分红等一次性收入导致超标,恐被排除于政策之外。对此,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设定所得门槛是希望资源精准投入真正需要协助的族群,高所得或高资产者并非政策主要对象。

财政部国库署日前公布新青安3.0贷款原则及问答集,也针对外界关注的房屋总价限制进一步说明。新制规定,台北市房屋总价上限为3500万元,新北市及新竹县市为2500万元,其余县市为2000万元,审核时将以银行鉴价或买卖总价二者取高认定。

财政部举例,若民众购买台北市住宅,买卖总价3400万元,但银行鉴价达3600万元,由于采较高金额认定,该住宅即超过3500万元限制,不符合新青安3.0申贷资格。

另外,针对婚育加码补贴的防弊新规定,若借款人婚后取得超过1000万元额度,之后发生离婚等婚姻关系消灭情况,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利息补贴将停止。立委忧心,若是真实婚姻破裂,恐造成无辜民众受影响。

庄翠云指出,相关设计主要是防止有人透过假结婚取得较高额度与利息补贴,并非取消借款人原有权益,而是停止额外加码部分。财政部也指出,若婚姻关系因虚伪不实而自始无效,则将自拨贷日起停止利息补贴,已溢领部分由银行追回。

财政部提醒,符合婚育家庭资格者,若7月31日前已申办青安2.0但尚未拨款,可检附证明向公股银行撤案后改申请3.0,但选择后不得变更;2023年8月1日后已核贷青安贷款者,也不得重复申贷新青安3.0。◇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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