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杀人 今世被冤魂吓死

作者:天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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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并非死了就一了百了,因为有隔世来报仇的,所以人还是少做坏事为佳。

据《稽神录》记载,鲁思郾有个女儿,十七岁。一天她对着镜子梳妆,竟然看见镜子中有一个妇人,披头散发,光着脚,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她赶紧回过头去看,那个妇人就在她的身后。因为惊恐害怕,她一下子倒在地上昏了过去,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过来。

从这以后,她每天都看见那个妇人。久而久之,她们全家的人也都能看见了。思郾问她来这里是什么原因,那妇人说:“我是杨子县乡里居民的女儿,几年前,建昌县录事某某,因事到杨子县来,把我娶做他的小妾,你女儿的前世就是他的正妻。过了一年多,我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后来录事去其他县办事,你女儿就把我和我的儿子一起扔到了井里,并且用石头把井填上了。而且欺骗她的丈夫,说我逃跑了。我将冤屈向阴司申诉了,偏又赶上你的女儿死了。你现在的女儿就是她转生的,但也应当给我偿命。”

思郾听后,就派人到建昌。这时那个录事已经老了,但还活着。就叫人在妇人所说的那口井挖掘,果然找到了那个妇人和孩子的尸骨。这时思郾一家想方设法进行祭祀祈祷除祸,都不见效。后来这个女儿嫁给了褚家。但是那个妇人跟在她的身后越来越厉害了。使得她白天晚上惊恐害怕,最后竟被吓死了。

这种惊吓而死,恐怕比被杀死更可怕。可见仇人对他的怨恨心有多大。杀人的罪孽太大了。

原文:内臣鲁思郾女,生十七年。一日临镜将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回顾则在其后,因恐惧顿仆,久之乃苏。自是日日恒见。积久,其家人皆见之。

思郾自问其故,答云:“己杨子县里民之女,往岁建昌县录事某以事至杨子,因聘己为侧室,君女即其正妻,岁余,生此子。后录事出旁县,君女因投己于井,并此子,以石填之,诈其夫云逃去。我方讼于所司,适会君女卒,今虽后身,固当偿命也。”思郾使人驰至建昌验事,其录事老犹在,如言发井,果得骸骨。其家多方以禳之,皆不可。其女后嫁褚氏,厉愈甚,旦夕惊悸,以至于卒。@

责任编辑:洪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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