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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镜日本强化防震 台消基会吁订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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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今年2月初的南台湾大地震,造成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消基会3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台湾、日本皆属地震岛国,新政府应该借镜日本法规,新建建筑物提高耐震基准,对于既存建筑物,也应立法要求强制检查与补强,订定罚则。

消基会指出,日本在1995(民国84)年1月17日发生阪神大地震后,日本政府与民间开始重视防灾、灾害危机处理体系的整备,除了一方面制定新耐 震基准,以确保减轻施行后新建建筑物的受害程度,为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住宅具有一定性能与品质,更在1999(民国88)年6月23日制定《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

消基会董事长陆云表示,为因应地震可能带来的严重而大规模的灾害,日本不仅有完备的灾害防救法制,而且对于新建房屋建立住宅性能评估、强化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创设住宅履历等制度,对于老旧建物有严谨的《耐震改修促进法》,都值得台湾借镜。

消基会副检验长蔚中杰说,目前台湾地震 日本法规对于房屋补强相关规定较缺乏,包括旧屋、新屋耐震度或是否有重大瑕疵,需要透过房屋健检以进一步处理等。

为防止不肖建商卷款潜逃,蔚中杰指出,现行有“价金返还”、“同业连保”等履约保证制度,但他认为对消费者保障仍有不足之处,若房屋仅漏水或小瑕疵,现行制度虽可处理,但若房屋发生重大灾害,上述价金返还根本不足以抵偿业者该负的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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