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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律师贿赂案 16项控罪全罪成

(左起)努涅斯的代表律师、于本杰明、努涅斯上周在曼哈顿刑事法庭。 (蔡溶/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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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37岁的华裔律师于本杰明及其49岁的法律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音译)涉嫌贿赂纽约市刑事司法处(CJA)员工以获得客户一案,经过2星期的听证,陪审团昨天(31日)裁定,两人共谋、贿赂和利诱官员渎职罪等16项罪行全部成立,法官将于7月13日量刑,每人都面临最高15年的徒刑。

通常警察抓捕嫌犯后,会先在当地警局登记,之后嫌犯被送到中心登记处,等待传讯(Arraignment),纽约市刑事司法机构(CJA)为减少嫌犯等待传讯的时间,帮助法庭向嫌犯问话,确认是否可以保释。

检方指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间,于本杰明与努涅斯收买这个问话岗位上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引导超过100名有钱的客户找他担任辩护律师。该CJA职员的薪水是每年3万美元,自从收了贿赂之后,他的收入增加了一倍。

该案中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之一是“CJA员工是否属于公务员”,辩方认为CJA只是一个私营的不牟利机构,与纽约市政府订有法律服务承包合同,其雇员不是政府的公务员,两名被告的行为仅涉及“道德瑕疵”,不是贿赂罪。但控方强调,CJA受政府委托履行公务员的职责,无论从成立的目的、运作模式,收取政府资金、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均符合定义。

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在判决后发表声明说,两人“为谋求私人利益,破坏了正常从逮捕到提审过程的程序,危及司法系统的廉正性。”他表示将继续铲除司法系统内的“坏演员”,确保司法平等的原则。

于本杰明、努涅斯被判有罪后,坐着不动,表情木然,法警随即为两人上铐带离。两人的辩护律师在裁决之后均表示将上诉。

该案共有三名执业律师及一名律师助理被控,其中白人律师史密斯(Dwane Smith)在去年已经认罪,他被判6个月监禁和5年缓刑,另一名韩裔律师李杰(Jae Lee,音译)所涉罪行较轻,认罪后与检方合作,获免起诉。◇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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