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 判决被称尊重侨社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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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凤临旧金山报导)6月10日,旧金山高等法院做出初步判决,2013年5月25日中华总会馆做出的撤下中华总会馆悬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的决议,违反自己的章程,评定决议无效,旗子要挂回原处。

2013年5月底,中华总会馆撤下悬挂近百年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撤旗之后不到一个星期,即有中共驻旧金山总领事有史以来首次访问中华总会馆之举。这一事件在侨社引发广泛争议,宣布撤旗动议通过的时任总董黄荣达与另一名商董于2013年6月被告上法庭。时隔3年,6月10日公布的法庭临时判决认定,被告黄荣达当年宣布撤旗临时动议获得通过之举,不符合中华总会馆章程。

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魏斯曼(Rebecca A. Wiseman)6月3日签署的临时判决书认定:“2013年5月25日,被告黄荣达以中华总会馆总董身份宣布撤旗动议通过,此举是错误的,因为并未遵照中华总会馆章程,即通过撤旗动议或类似动议,须超过2/3的与会商董投票同意的规定。”

此外,法庭认为,3名原告,即肇庆总会馆、中华总会馆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张耀廷指控被告黄荣达与雷华钦胜利堂装修多项违规的指控不成立。法庭还要求控辩双方各自支付自己的律师费用,并平摊法庭翻译所需费用共5千美元。

对于被告认为的悬挂青天白日旗不符合中华总会馆“不参与政治”的宗旨,并指问题的中心“是承认中共政权还是(台湾的)中华民国的争议问题”的说法,初步判决书认定,主张撤旗的黄荣达亦身为中共官员,中共对中华总会馆的会议亦有资金挹注;而反对撤旗的原告方亦接受台湾政府捐款。

但法庭判决书表示,即使情况如此,也“不能改变中华总会馆历史上与中华民国之间的强烈联系”。判决书写道:“鉴于中华总会馆厚重的历史背景,法庭对于撤旗动议是否超出中华总会馆的宗旨之说无法给出结论。”

同时法庭判决书还引述称:中华总会馆建立于满清时期,1912年清朝覆灭,亚洲历史上首个民主国家——中华民国建国。“此后中国爆发内战,才有1949年中共的建政,中华民国退守至台湾。”

中华总会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54年,由7大会馆,即宁阳总会馆、肇庆总会馆、合和总会馆、冈州总会馆、阳和总会馆、三邑总会馆和人和总会馆组成。目前中华总会馆共有55名商董,会议议程要求过半数,即至少28名商董参加才符合章程,而“重要决议”须有超过2/3与会商董投赞成票才能通过。

在2013年5月25日中华总会馆的月会上,宁阳商董黄楚文提出临时动议,要撤下大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当天48名商董签到列席,但投票时在场43人,投票结果是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不知去向,当时轮值的总董黄荣达宣布动议通过,并于28日强行将旗撤下。

2013年6月3日,当时的中共驻旧金山领馆总领事袁南生高调访问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被撤下的中华总会馆,令他成为第一位拜访中华总会馆的中共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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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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