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6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部分用路人使用伪造车牌或变造车牌号码行驶高速公路,企图逃避缴交通行费,经地检署提起公诉,已遭法院判刑重罚。高公局表示,已偕同国道公路警察局及公路总局等单位,研议相关防范措施。
高公局表示,自国道全面实施计程电子收费以来,陆续发现部分车辆号牌有故意遮蔽、未悬挂(使用违法设备)、伪造及变造等违法情事。
高公局表示,发现伪造、变造车牌车辆约有200~300件案件,目前9件起诉。案件采一罪一罚方式,处以有期徒刑2~3个月,同时视违法程度赔偿国库损失。
高公局呼吁,受罚情节最重有民众累积40~50案,被处以缓刑2年,需赔偿36万元,用路人应正确悬挂车牌,切勿心存侥幸及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