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纳管26家融资公司,并适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但“融资业法推动联盟”表示,现行法规缺乏有效纳管,导致商品贷沦为诈骗破口,要求主管机关落实业者许可制、订定利率与违约金上限及建立联征机制,呼吁金管会尽速提出融资业法官方版本。
融资业法推动联盟表示,26家融资公司纳管适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但该法无法规范融资业争议,包含不能处理融资业或代办参与诈骗的问题;没有规定利息及违约金上限;没有规定无担保借贷金额上限;没有融资业者许可、检查制度;没有联征制度;没有明确债务催收制度。
若诈骗集团与融资业者或代办业者勾结,介绍民众向融资业者借贷,进而交给车手被骗的案例日益增加,如果不立专法,无法解决严重的诈骗问题。
一位林姓卡债受害者表示,刚开始因为家暴、失业、没有存款,想借钱搬出去住,当时看到融资广告,原本只想借一万元,结果业务员却帮他申贷30万元,等钱汇进来后又要他汇5万元,当他说不想借时却被强迫逼得非借不可。
为了每月偿还一万多元,他几乎把所有收入都拿去还债,停止还款后又接到恐吓电话、简讯,后来为了还债,他相信网路上的债务整合代办,结果对方拍他的信用卡资料盗刷后消失。他呼吁政府尽快推动“融资公司法”纳管业者,限制不合理费用和广告。
为何要订专法?该联盟提到,诈骗集团与融资业者或代办业者勾结,介绍受诈骗者向融资业者借贷,进而被骗的案例日益增加,若金管会不立专法,显然无法解决诈骗问题,期盼能拜会行政院长,要求金管会尽速提出融资业法官方版本。◇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