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虎宇:主体的科学──论修炼是另一种科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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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1日讯】科学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显着的特征,人们对理论的认知,对经验的总结,对逻辑的分析,对真理的鉴别,无不以是否符合科学为标准。但是人们目前所认知的这部分科学,却又被局限在一个非常狭隘的领域,它只能研究人们的技术条件所能涉及的领域,而对于技术条件不能涉足的领域,科学也只能望洋兴叹。

比如对于千百年来人们关于宗教、信仰、修炼中的体会,关于人们目睹或者亲身经历的神迹,现代科学至今也无法涉足这个领域,思维开阔的科学家们会承认,这是科学所未知的领域,从而对此保持了一份内心的敬畏,愿意抛开所谓科学的观念,用宗教、信仰和修炼中的另一套观念去看待这些问题,结果很多科学家因此获得了更宽阔的科学视野。但是也有很多科学家,则对这些未知的领域以科学不能证实的理由,而一概予以否定。

那么,宗教所说的天意(神)真的存在吗?信仰和修炼中的体会是真的吗?如果高于人类的高级生命——神——真的存在,高于人类空间的高层次空间——天堂——真的存在,那么,现在的科学为什么不能证实这些呢?这是很多人会追问的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的产生不在于科学本身,而是人们对科学的概念和对科学体系的认知上、不能突破旧观念的束缚,对科学概念和科学体系、人为的画地为牢,造成人们对真正的高级科学体系不能接受,从而在思想上对这部分认知内容产生排斥所导致的。

近代西方科学诞生以来,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其理论或者结论可以被一定的检验方式所证实(就是下文讲的科学范式的第四个阶段),人们把它称为“实证科学”,长久以来,实证科学几乎也就成为西方科学的代名词。但是这种西方科学却一直不能完整的揭示和证实中华文化所阐释的修炼理论,过去这被认为是由于中华文化不科学,只是一些“朴素的认识”或者是所谓的“迷信”,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真正的原因在于从前的人们对于“实证科学”的理解过于片面,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实证科学所对应的全部方法论体系。

西方科学所依据的实证方法实际上只是一个完整的实证体系中的一个方面;中华文化所创造的理论成果其实也都是可以被证实的,只是它的证实方法恰恰是这个完整的实证体系中的另外一个方面,也就是另外一种科学手段。东西方这两种科学体系在认识论上并不冲突,如果把二者结合起来,综合成一个科学体系,那么,人类就会拥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科学体系的概念,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就会有一个新的飞跃。

以实证科学这个概念为例,人们对实证科学形成了由以下四个阶段组成的范式:观察→假设→建模→验证。

第一阶段、观察,就是人们对一些现象和经验的积累;第二阶段、假设,就是在大量现象和经验材料的基础上,总结其共性,提出一些可能的解释,形成假说;第三阶段,运用逻辑手段分析整理各类假说,去掉逻辑有问题的部分,形成一套逻辑上可以自洽的理论模型,形成初步的理论体系;第四阶段,用新出现的现象或者专门的实验对该理论体系进行验证,如果理论与新现象或者实验事实相符合,则证明该理论体系暂时有效,这就形成了一个科学体系(如验证失败,则回到第三阶段,继续修改和建立新的理论模型)。

以上范式中,第四阶段对理论模型的验证是尤为重要的,这是理论体系之所以成为科学体系的最关键一步,也是科学之所以被称为实证科学的由来。现代科学的传统观念认为,验证可分为事实验证和实验验证两种方式,事实验证就是当理论体系中所推理到的一个现象(或者结论)在现实中出现了、或者被观察仪器观测到了,那么就可以印证理论的正确性;实验验证则是通过实验(人工设计出可控制的特殊环境和事件)来呈现理论中所推测到的现象和结果,且这种实验可以重复。那么,凡是满足以上这个验证模式的科学体系,都可以被称为实证科学。

我们可以列举一些科学体系产生的过程来熟悉以上这个科学的范式。

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曾经根据身边的经验现象断言:物体从高空落下的速度同物体的重量成正比,根据这个“理论”(实则应该是个假说),100公斤的物体下落速度应该是1公斤物体的100倍。但是这个“理论”实际在第三阶段、逻辑分析阶段就可以被否定,16世纪的伽利略正是首先运用逻辑来否定它的。伽利略提出一个问题,假如把一块大石头和小石头捆在一起,那么这块重量等于两块石头重量之和的新石头,将以何种速度下降呢?按亚里斯多德的论断,大石头加上了一块以较慢速度下降的小石头,新石头的下降速度应小于原大石头的下降速度;而另一方面,因为新石头是两块石头捆在一起形成的,它的重量大于原来的大石头,所以新石头的下降速度应该大于原来的大石头。这样根据亚里斯多德的理论,得出一个自相矛盾的结论(不符合逻辑),所以,亚里斯多德的理论一定是不成立的。

伽利略进而假定,物体下降速度与它的重量无关,如果两个物体受到的空气阻力相同,或将空气阻力略去不计,那么,两个重量不同的物体将以同样的速度下落,同时到达地面,这个假设就没有逻辑矛盾了,就通过了第三阶段了。下一步,是第四阶段,伽利略做了一个震惊世界的实验,1590年的一天,伽利略登上比萨斜塔塔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一个重100磅和一个重1磅的铁球同时抛下,结果两个铁球差不多一齐落到地上。这个被科学界誉为“比萨斜塔试验”的美谈佳话,用实验和事实证明,轻重不同的物体从同一高度坠落,它们将同时着地(加速度一样),从而一举推翻了亚里斯多德曾统治了近两千年的错误理论。这个例子中可以清晰的看出、科学产生的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特征,可以说明我们理解前面那个关于科学的范式。

现在我们看看另一种现象,当一个修道人通过打坐和入定达到一种非常澄静的状态时,他身体的潜能(功能)打开,通过天目看到了人体在另外空间存在经络穴位或者看到另外空间的壮观景象(不同层次的天上的景象),看到了另外空间的各类生命体包括神仙,甚至他的元神可以离体去不同层次的天上游览。当我们看到历史典籍中的这些描述时,我们大多以神话传说来一笑了之,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想到,这其实也是科学体系的一种,而且是比我们近代从西方所学到的“实证科学”更高级的科学体系,也是真正可以揭示天道运行规律的终极科学体系。这种科学体系,我们可以称它为“主体的科学”(或者是内实证科学),而前面所说的从西方传来的这种科学,我们可以称之为“客体的科学”(或者是外实证科学)。

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人类的认识过程(从逻辑上)是由主体、客体和主客关系三个环节组成的,所以,一个结论的得出往往取决于以上三个因素的综合表现,即主体的属性、客体的显现以及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方式。

主体包括人的精神、品格、意志、意识、理念、道德等因素,这些因素构成了人的本质属性,一个人的特征就是通过这些属性来表达的;客体是指主体之外的所有事物(也包括主体的物质身体本身),如人研究的物件、人使用的物品、人的物质生活形式等等(在认识论中,客体一般也被统称为认识的物件);主客关系就是主客体在认识过程中的相互结合方式,也就是二者相互作用的方式。下面是一个认识过程的示意图:

A:主体↘

C:相互作用——→D:认识结论

B:客体↗

西方的科学体系,我们看它的研究对象和验证方法,无论是伽利略、牛顿时代的机械运动现象,还是麦克斯韦、赫兹时代的电磁现象,无论是爱因斯坦、费米时代的相对论和核子理论的现象,还是现代科学所能探测到的分子生物领域的生命现象,它们共同的一个特点就是,所有的被观测现象或者实验条件都是属于客体的一些具体表现和具体条件,例如温度、压强、湿度、洁净度、光照强度、电磁强度、催化剂、实验物品、实验仪器等实验条件都不会涉及主体的因素,也就说主体因素的变化不会影响该实验的结果。比如伽利略的塔顶落物实验,让一个道德水准极高的人和一个道德极度败坏的人去做,结果是一样的。这就是“客体的科学”的共同特征,它的研究物件和验证条件以及验证手段,都是针对客体而言的,都没有触及到主体的因素。那么,我们可以拓展思维想一下,如果有一种科学,让主体的因素成为主宰认识以及验证(包括实验)过程的主导性因素,而基本不触及客体的条件,那么,根据以上所揭示的认识论的原理,这种科学体系就可以被称为“主体的科学”。这种科学体系有没有呢?当然有。

“主体的科学”针对的物件是人的精神、意志、道德、理念等主体性的因素,通过改变主体的这些条件来提高认识境界,从而可以得到与仅仅通过客体的科学手段所得到的、完全不同的认识结论。

比如一个修道人,通过中华文化中的修炼这种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逐渐放弃了七情六欲,舍弃了常人的妒忌心、争斗心、欢喜心、显示心、名利心、色欲之心、有求之心等等,心灵达到了澄澈明净、一尘不染的境界(用现代物理学的观念来看,这是身体的一种能级状态向另一种能级状态过渡的临界状态,因为微观下的身体其实都是能量的体现,微观下到底有多少层次的能级和身体的存在形式,我们现代物理学还望尘莫及)。此时,他可以入定,他的身体在微观层次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体内、在不同微观层次的其他生命系统、被启动了,开始发挥作用,修炼界讲的天目、元神等生命现象都是属于这些更微观的生命系统所拥有的。此时修炼人处于一种有意识的能量场状态,微观层次上新的景象逐一显现出来,修炼人和他的物质环境在更微观层次上渐渐融为一体,“天人合一”的宇宙存在方式得以显现,万物唯灵的生命奥秘得以洞见,这就是主体的科学(内实证科学)的基本认识过程和实证过程。

“主体的科学”同样也提供了实验条件和验证方式、允许任何人去检验,结果也可以重复出现。比如,释迦牟尼留下了自己通过修炼而证悟到的三界内外生命存在方式的法理,这是释迦牟尼通过改变自己的主体属性而达到的科学认识,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去验证释迦牟尼所揭示的这些不同层次的法理,但是,必须这个人也要像释迦牟尼那样改变自己的主体属性,使自己的心境和道德状态也达到释迦牟尼曾经达到过的某一层次,这是这个实验所需要的微观物理条件,唯有这样,这个人才能有机会去证悟释迦牟尼所讲过的属于那个层次的法理。

我们看到,这种科学体系的认识和检验条件都是针对主体的,与客体没有关系,所以,不能用“客体的科学”的检测手段去验证。其实,无论是释迦牟尼留下的修佛方法,还是中国的老祖宗黄帝及老子留下的修道方法,都是主体的科学,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无数修炼人(和尚、道士以及在山洞独修的人)通过这些修炼方法证实了这条科学道路的正确性,留下了大量记载修炼过程的文章典籍和修炼神迹。

主体的科学也满足前面所说的四个阶段的科学范式,一个人走上了修炼道路(对这条科学道路的实证检验),也是经过了这几个阶段后达到的。

如刚开始他观察到很多修炼现象,开始关注这个领域,收集关于这方面的历史和事例(这属于第1阶段);后来他逐渐的了解到一些修炼中的经验和道理,可以自己假设和推理这个领域中的一些现象和事情(这属于第2阶段);再后来他对修炼中悟到的理,对其中的逻辑细节越来越清晰,逻辑环节越来越连贯,并能悟到一套完全可以自洽的成熟理论体系(这属于第3阶段);最后他决定选择一个正法修炼法门,通过实修(实修这个概念,从哲学的认识论角度来看,就是调整自身的主体因素向更高层次升华),改变自己的微观物理状态来验证修炼的法理(这属于第4阶段)。可见,修炼也是一种实证科学,相对于西方实证科学的客体性特征而言,修炼是一种主体性的实证科学,把二者结合起来,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完整的实证科学体系的全貌。在这个完整的科学体系中,神的存在和天道(宇宙不同层次的规律)都可以被这套完整科学体系中所蕴含的主体的科学方法所证实。

由于客体条件是容易满足的,而主体条件常常是难以达到的,比如说慈悲的状态(慈悲其实是一种非常微观的纯正能量的表现,需要修炼才能拥有),要求一个人要无怨无恨,要爱自己的仇人,但是,这么高的道德要求,除了修炼人,一般人谁能做到呢?做不到,当然就达不到验证“主体的科学”所需要的基本物理条件,自然也就无法体验修炼人所揭示的高层次(微观层次)的真理。

这就是为什么一般常人不愿相信修炼这条科学道路的根本原因,因为一般常人往往都不愿意去改变自己的主体属性的低层次状态(低能级状态),他们坚持的理无非是“没有吃喝玩乐男女关系,做人还有什么意思?”但是修炼的目的恰恰是为了超越常人层次,是为了通往天国和神界,同时也揭示神的存在的秘密。“主体的科学”可以为我们洞见超越一般常人认识界限的、更高层次的真理,人们有权利不去检验它,但是不应该不讲理性的去否定它,去否定这种要求自己道德水准高到超乎寻常才能验证到的科学体系。

翻开所有正教的经典,如基督教、犹太教、佛教、道教,除了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乱等做人的基本道德规则以外,对于通往天堂(神界)的道路,都规定了高于一般常人的道德标准和思想境界。如《圣经》中要求信徒要爱你的仇人,别人打你左脸,你得把右脸也伸出去,其基本内涵就是要宽容、要慈悲、要忍让、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佛教和道教中也有同样的要求,而且还要求信徒出家,要断绝世俗间的一切七情六欲。基督教要祈祷,向内找自己的罪,包括思想的罪,佛教道教则要求打坐,要摒除一切常人层次的妄念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对道德和思想境界的高层次、高标准的要求,才能保证这个信徒或者修炼人得以验证圣人和觉者所留下的、这条主体升华的实证科学之路。

正教的信仰体系、修佛修道的修炼法门,这都是属于通往神的境界的主体科学体系所涵盖的内容,这部分科学体系的拓展,完全取决于主体属性的本质性飞跃和升华,因此,这部分科学内容,客体的科学手段无法检验。此外,主体的科学和客体的科学还有一部分交叉的部分,这部分内容则可以用客体的科学的手段来检验。

比如说,当主体的改变程度没有达成超出常人的层次时(而修炼是要求主体改变到超出常人的层次),但是却在这个层次上造成了一定的客体现象的改变,形成了一定的因果关系,那么,这部分客体现象就可以被客体的技术手段来检测和验证。

以我们熟悉的一些科学实验为例,在常人这个层次上,科学家们也经常研究精神活动对物质身体或者对身边事物的影响,试图揭示其中的因果关联性。

二战期间,纳粹做了一个比较残忍的试验,将一个人绑住,蒙住眼睛,然后告诉他将会把他的手腕血管割开,让他流血而死。然后用刀在这个人手腕上假装划了一下,并没有真的割开他的血管,同时打开一个水龙头,让这个人听水流的滴答声,让他以为自己的血在流,结果这个人一会儿就死了。这个试验结果证明了主体的因素(精神或者意念)可以对客体的(物质身体)状态产生重大影响。实验揭示了精神和物质的一致性。

还有日本教授所做的著名的水结晶实验,实验显示,主体的因素(思想观念,意念)可以施加到水(客体)的微观分子层次上,使水分子的结晶呈现出不同的状态。这个实验证明了,即使是常人层次的意念都可以改变周围的微观环境。

今天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们在研究意念控制的机械,研究可以感知意念的感测器,再通过感测器控制机械,这项成果可以为失去肢体的残疾人带来福音。这类机械之所以可以实现,其原理就是意念(或者是精神),它和物质是一性的,是同一类事物,也就是说,主体的因素在微观层次上(如电子这个层次)可以转化为客体的因素(控制电信号)。

从以上三个事例中可以看出,通过研究主体和客体交叉的科学领域,可以进一步证实到,主体作为认识论的三要素之一,在涉及主体科学领域时,对认识世界、检验真理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其实,从主体的科学体系中来看,所谓的精神,实质上就是更微观的一种物质现象的体现,其中也蕴含着那个更微观层次的物理规律。

而生命的高级属性(通过人类的生理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等三个层次由低到高所表现出的),用我们现代科学来界定,就是一种精神现象,那么这种精神现象,他不就是来源于更微观的物质世界吗?

现代物理学告诉我们,物质越微观,能量越大,物质越微观,物质的表现形式就越发的体现为一种场的形式。如果在更微观的物质层次上存在着更高级的精神主体(比如神),可以控制那个微观世界的具有更大能量的物质场,可以使那个物质场形成一种对我们人类来说无形的、却有着内在结构的、能体现出特定功能的一种更高级的控制系统,那么,这不就是一种神佛所具备的神通的表现吗?

要探索更高级的生命,更高层次的空间,唯有进入主体科学的领域,遵循这个领域的科学规律,将精神作为研究和认识的物件,将提升精神境界作为实践这条科学道路的唯一方式,才能打开从人类到天堂的物质空间的大门,看到那个更高层空间的物质和精神的存在方式。

当今,法轮大法洪传全球,有1亿的法轮功学员通过修炼——这种主体科学领域的实践道路,验证了法轮大法所揭示的不同层次的宇宙法理,这些修炼人掌握的是更高级的科学体系。他们的修炼实践,也为当代的学者们、科学家们大规模的观察和研究主体科学这个领域的超常现象,提供了最有价值的研究资料。

最后,笔者也想借此对中国大陆的读者谨慎的提出一点建议,千万不要再用过去的那种单一的客体科学观念去衡量当今这1亿修炼正法的法轮功学员。另一方面,如果法轮功真的是可以指导人类走向更高层次的天国世界的佛法大道,是宇宙的更高层次的法理,那么像中共当局那样编造谎言、诬蔑佛法,残酷的迫害修佛的法轮功学员,将会是多么严重的一个问题,这不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深思吗?

2016年7月3日于美国三藩市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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