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拟重启严厉选民身份法 上诉高院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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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莉莉编译报导)德州官员近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希望重新启用早先通过的“严格选民身份法”,星期一(1月23日),高院拒绝受理这一上诉。

按照法庭惯例,高院拒绝这类上诉的话,不用给出任何理由。但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非同寻常地对此发表了一份声明,告知在下级法院进一步诉讼后,高院仍会考虑这一案件。

该法律于2011年由德州共和党立法机构通过。据该法律,所有选民在投票时均需出具带有照片的合法身份证明,并限制在包括驾照、手枪牌照,军用身份证和美国护照等在内的7种身份证明,而州立大学身份证或福利领取身份证则被排除在外。

有人质疑该法律歧视德州的黑人及西班牙人。因此,在通过之初,德州便禁止了该法律,其依据是“联邦投票权法”第5条中“禁止选举中的种族歧视”。2013年至2015年,该法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经过长期较量,最终,新奥尔良第五巡回法院仍因“种族歧视”的理由拒绝德州官员执行该法律。2015年7月,巡回法院将该案件交回了初审法院,让其考虑如何对该法进行合适的修正。之后,双方达成了一项短期补救措施,用于2016年11月的选举。

支持执行该法律的德州总检察长帕克斯顿(Ken Paxton)对高院没有接收该案件感到失望。他说:“德州制定的选民身份法是符合常理的,它能保障我们选举的完整性,我们将继续为该法律而斗争。”

而反对该法律的选民代表赫伯特(J. Gerald Hebert)则表示,他很高兴“法官们认识到这个案件目前不值得审查”。他说:“德州的选民参与程度很低,应该努力确保该州的每一个合格选民都能够进行投票。”

该法律的挑战者们表示,德克萨斯州约有60万注册选民缺乏所需的身份证,若不让他们参选,将导致少数民族选民比例更低。

2016年7月,北卡罗来纳州的一项类似法律也被联邦上诉法院驳回。#

责任编辑:黄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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