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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可出租?!崔妈妈:合法但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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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报导)日前新北市中和区及台北市八德路的出租公寓大火造成10死2伤,违建公安问题再次浮上台面。崔妈妈基金会指出,违建虽然没有“建物所有权”的保障,但司法实务上,屋主仍可以处分、管理该建物(包括买卖、使用、收益或出租),然而收到拆迁公告时,房客只能依法向房东要求损害赔偿。

民众常有“租屋处为顶楼加盖,是不是违建?”、“房东可以出租违建吗?”等疑惑。崔妈妈基金会在ETtoday房产云专栏中表示,虽然承租的是违章建筑,但承租的这份租约仍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屋主拥有全部产权的“私有土地”上,搭建违章建筑,虽然不能办理建物所有权的保存登记,也就是没有“建物所有权”的合法保障。

但司法实务上,仍认为屋主拥有该建物事实上处分、管理的权能。例如,屋主可以买卖、使用、收益和出租其搭建的违章建筑。

如果房客租到违建,又面临拆除窘境,该如何保障权益?崔妈妈表示,违建若因举发,遭主管机关拆除,或经诉请法院拆除,在判决确定遭强制拆除时,房客因未能依约使用,依法可向房东要求损害赔偿。例如提前终止租约之违约金、搬迁费用、已装设的第四台与网路费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有拆除公告前,房客不能以“担心被拆除”为原由,主张终止租约,否则就算是房客违约。

崔妈妈指出, 当房东收到拆迁公告时,就应立即告知房客,若因房东刻意隐匿,造成房客损失,房客不仅可向房东求偿,房东甚至可能涉嫌诈欺。

最后崔妈妈提醒,由于大楼、公寓的顶楼平台是属于全体住户所有,顶楼违建不论新旧,只要其他住户不同意让原使用者继续使用,即可依《民法》规定诉请排除侵害要求拆除,因此承租违建仍有风险。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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