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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前区委书记涉强奸等三宗罪被双开

2017-12-1415:20 中港台时间|12-1416: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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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4日讯】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涉受贿、强奸等罪被移送法办。

陆媒报导,日前,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对哈尔滨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立案审查,对其进行双开处分。王春生被指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罪,已被司法机关逮捕,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王春生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哈尔滨南岗区委书记。

中共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中,官方对落马官员的通报中,“与他人通奸”成了落马罪名中的高频词。民间热讽中共应改名为“通奸党”。

截止目前,陆媒已报导的多为中共官员强奸未成年幼女被判刑的案例。在当下的中国大陆,中共官员强奸幼女已如毒瘤般在大陆各地蔓延。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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