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1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为加速土地开发,行政院长赖清德19日在“加速投资台湾专案会议”上裁示,请内政部将区段征收审查作业程序,由3阶段整并为2阶段,将“征收范围”并入公益性及必要性阶段时审查,与“都市计划委员会”专案小组联席审议,若经都委会具体回应处理者,无需再提该部土地征收审议小组的大会审查,以精简程序。此外,“抵价地比例”改由行政机关审查后,并入区段征收计划书讨论审议。
赖清德对于都市计划变更方面,也提出3点裁示,首先是请内政部研议针对小规模或案情单纯者,例如仅变更公共设施用地指定用途、开发主体等,主要计划可有条件授权地方审议及核定。
其次是请内政部简化重大案件审议程序,依《都市计划法》第27条规定,凡认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及配合政府兴建的重大建设可迳为变更。内政部应研议明确可量化认定标准,例如投资金额、面积、就业人数等,免再经层层公文请示,延宕时程。
第三点则是请内政部建立合理的都市计划开发义务负担与回馈制度、研议增列相关投资贡献抵减机制。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未来对都市、区域计划或土地征收,首重计划品质的提升,新增提案机关自评计划,事业单位或县市政府对优缺点及可能的争议,须先内部评估,后续审议过程中,针对优缺点进行论述和修正。
内政部接到提案后,建立部内审查机制,由副次长层级召开会议,掌握计划政策原则和重点,若有争点应提前与机关或县市政府沟通,并向审议委员会表达政策内涵与审议重点,避免无谓的争议延宕程序。
案件提报委员会后,除了审议核心项目应明确,避免各委员会发生叠床架屋的情况,内政部也针对加速投资台湾的重大案件,审议过程全程列管,每2~3个月滚动检讨,若有延宕或亮红灯就加速处理,盼解决过去重大争议案件进到审议过程就遥遥无期的情况。
花敬群说,过去有些重大案件2、3年才被处理完,有的甚至延宕10年,未来希望不要发生,特别是加速投资台湾重大案件,期待1年内都可以妥适处理,内政部很有把握在流程改善后,重大案件审议至少不会遥遥无期,而是依据案件内容复杂度,约略掌握到多久会被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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