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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二十日开始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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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为减轻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负担,劳动部2日表示,2月20日开始受理105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至3月21日截止收件(以邮戳为凭)。符合非自愿离职的失业劳工,失业期间1个月以上(即1月21日以前失业)并请领失业给付1个月以上,与配偶综合所得总额在148万元以下,且至2月20日以前未请领劳保老年给付、未参加多元就业开发方案或其他同性质促进就业措施,子女就读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正式学籍者皆可申请。

补助金额为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4,000元,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6,000元,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1万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2万元。至于独力负担家计,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加给2成。以同时有2个子女就读私立大学为例,每名子女可获得2万元再加2成的补助,合计48,000元。

劳动部提醒,失业劳工子女若就读公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依教育部“高级中等学校免学费方案”规定,已免学费者,不得再申请就学补助。补助申请一律采挂号邮寄方式,相关申请书表可于2月20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各分署就业中心(就服台)、劳保局及各办事处,以及劳动部一楼劳工咨询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或至“劳动部网站”(www.mol.gov.tw)、“全民劳教e网”(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载,也可拨打劳动部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85151询问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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